2# 常胜将军
您说这个人在我的博客上的匿名留言这样的话:表面的伪君子,背后的恶毒,好意思说自己是法律工作者,那算什莫哪?。不孝敬父母,在这里大谈亲情,不过是为了金钱,出卖自己的灵魂的败类!
作为对自己的鞭策:我没有删除。
第一、我觉得咱们算法律工作者,因为在司法行政系统也算法律工作职业经历。何况我考取了法律职业资格和公证员任职资格;
第二、谁也不敢说孝敬父母,做得如何,自有公论和良心的拷问。
第三、说为了金钱,出卖自己的灵魂,自己并没有这样的行为。
因此面对这样的言论,比较坦然和心安理得。这也是实名上网的原因。倒是对他匿名的无中生有的行为,增长了我的人生见识。
不知朋友您如何看待这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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