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6岁找个家,66岁被迫离婚。1992年我去承德市为一家乡镇企业去卖货,97年经人介绍与承德市514队职工张女士相识,她要求我帮她儿子杨某上学,她能和我结婚。我同意了她要求,领了结婚证。供她孩子杨某上了4年学,毕业后,张女士就撵我滚蛋。因我56岁才成家,不想放弃,我又同她一起忍耐了6年。10年的婚姻生活中,我供她儿子上学和生活,先后花了人民币10万元。
我是个农民,没有经济来源,因她有退休金,不让我做生意,而让我为她妹夫单位当保安。因我在工作中得罪了她妹夫孙某,于是对我进行报复,施加压力,于2007年9月10号我只能回了家,张女士的妹妹骂了我几天,妹夫孙某打我,并把我赶出家门,后经我与她赔礼道歉,才又回到家里。张女士的儿子杨某2007年10月4号由国外回家,当天就把我赶出家门。我与她们论理,不但没得到同情,反而变本加厉,不到20天被她们3次赶出家门。为了取得协商解决,2007年10月8号我提出与她儿子杨某谈谈,彼此没说几句,杨某竟然提出让我和她母亲离婚。这就是我供他4年上学的后果,无碍我接受了他的要求,此时我以年迈又无家可归,在张女士及她亲属的打骂逼迫下,我强烈要求补偿我一些生活费,彼此办理了离婚手续,从此我就成了无依无靠的孤独老人,今年已68岁。
今天在网上发布此事,一是向有我这样的老人再婚时别受骗上当。二是有向张女士这样的人千万要长点良心,别忘恩负义。
河北省玉田县吉井福
本人手机:1593257552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