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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 天,一友人咨询:一亲友承包地,相邻户认为村里给自己的承包地不够数,侵占二分多地,种了麦子,亲友一气之下,将相邻户的麦子给铲了。相邻户要求赔偿15000元。
问:一、该不该赔偿?二、村里给相邻户在别处补了二分多地,已种了几年,村里没有登记,算不算事实承包地?
答:
一、相邻户侵权占承包地,应当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受害人自行铲除麦子,侵犯了相邻户的财产权,应当赔偿损失。但是,由于相邻户侵权占地过错在先,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
奉劝受害者,莫把合法变违法,莫将有理变无理。
二、虽然没有登记,但是,已种了补给的二分多地,是事实的承包地。
小知识:物权登记具有重大的意义。不登记不能转让、处分,不能直接表明物的所有权、使用权,是一种证据力。
现在的房屋登记,回归到真正的民法意义。
1、房屋登记是一种权利,可以不登记,可以放弃。物权作为登记是表现,不需要登记发生效力。
2、法院判决、仲裁书、政府征收决定书、继承和遗赠权利直接发生转移。合法建造和拆除房屋也发生物权效果。
司法民事判断高于行政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