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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案例:工伤 离婚 被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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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5 10: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北
  A、我是一个下岗工人,今年5月22日,一位朋友介绍我到一个包工头手下做事,在做事的过程中我从4米多高的平台上掉了下来,导致头部和手臂多处受伤。后被送到了当地的医院,由于包工头不愿意出更多的钱,我仅进行了门诊治疗。后来自己出钱又陆续的进行了几次治疗,在治疗的过程中,包工头喊人打我,要我不去做工伤认定,要求与我私了。后包工头又喊外面的人逼迫我与之签定了一份赔偿协议,连同医疗费用仅给付给我6000元。现在问,我还有什么办法要求赔偿吗?
  答:可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待工伤认定结果下来后,再做劳动能力鉴定,然后依据鉴定结论与单位协商工伤待遇,如单位以赔偿协议为由拒绝再次给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以赔偿协议是在胁迫情况下签定为由,主张赔偿协议无效。
      
 
 B、
我现在与丈夫在离婚诉讼之中,可能这次法院不会判决我们离婚,问如果法院这次判决生效后,我多久可以再次起诉离婚,那时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大吗?
  答: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生效后,如果没有新情况,原告一般可以在6个月后再次向法院起诉离婚,此时法院判决二人离婚的可能性比较大,因为经过一段时间的充分考虑后,当事人还坚持离婚,则一般认为两人已经很难生活在一起了。


  C、我的手机被偷走了,后来经过我查找,知道是谁偷的后,找到他,他把手机还给了我,问我可以向他要其他的损失吗?
  答:你可以向他要你因查找手机的下落而发生的必要合理费用,但不能以此为由让他给付你不合理的费用,否则你的行为就可能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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