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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现代“文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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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6 15: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北
  真是服了网络的魔力,一个个“牛”人,一件件“牛”事在互联网上曝光,又在网络的监督下脱去“牛”的外衣。史上最牛的房产局长周久耕双开了、史上最牛的“拍虎英雄”周正龙判刑了,史上最牛的“钉子户”拔掉了。人间正道是沧桑,一切见不得人的“牛”人“牛”事,都会在阳光的曝晒下显露原形,遭到世人唾弃。
  近两天,一网友在华龙网爆料一篇同样牛气十足的讲话稿:在“中国消防在线”上,3月13日的《河南开封副市长:消防工作也是派出所的“主业”》与3月4日《漯河政法委书记:防火监督是预防火灾的前沿阵地》内容大同小异,开封副市长竟然讲出“站在构建和谐平安漯河的高度”这样的话来。天下文章一大抄者,竟抄到如此境界,确实够牛!
  对于这样的现代“文抄公”,笔者也多次曾眼见耳闻。 据一位从事文秘工作的朋友讲,前不久,单位领导受邀出席一次检察系统的会议,并在会上发言,会议组织者为他准备了一份讲稿,可能是对讲稿不太满意,领导让他改一改。他看后,觉得文笔还不错,就是套话太多,其中有一个词闻所未闻,字典上也查不到,于是到网上去搜,一搜不要紧,不光这个词搜出来了,整篇文章都在网上显了形。手头的讲稿除涉及地名等个别词句有变动外,其余几乎一模一样。颇费脑筋的写作居然被人进化到超级简单的“复制”时代。
  还记得几年前的一天,笔者在一省级报纸上看到一篇“八荣八耻”题材的评论文章,感觉颇为眼熟。于是翻出之前几天的报纸,终于找到了谜底。这位文抄公胆子更大,整段整段抄袭的居然是《人民日报》的评论员文章。文抄如此,可耻之极! 都知道写作是苦差事,好偷懒者便想走捷径,那便是抄。现在网络资源共享,下载一篇想要的文章轻而易举,一些人改头换面署上自己的名字,脸不红,心不跳。且不说抄别人的文章涉及到知识产权保护这一法律问题,就是从诚信这一做人最基本原则上说,也是突破了起码的道德底线。
  在此,奉劝那些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现代“文抄公”:文抄即剽窃,害人又害己,千万别再做“文抄”这样的“牛”事。
发表于 2009-3-26 16:0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呵呵,这样的人总有,咱这原创里有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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