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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娘同性恋蜜月不同房 新郎起诉离婚获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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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9 07: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北
新娘同性恋蜜月不同房 新郎起诉离婚获支持  
     六安市某房产公司经理李刚(化名)结婚一个月来,新婚妻子以种种借口不肯同房,并每晚到自己的“闺中密友”家过夜,在李刚的一再追问下,妻子承认自己有同性恋。李刚一怒之下起诉离婚。昨日,该市金安区法院通过调解,这对结婚才一个月的夫妇自愿达成离婚协议。
  办案法官介绍,今年8月,经人介绍,30多岁的李刚认识了形象较好、气质颇佳的售楼员王璐(化名),两人一见倾心,感情迅速升温,在李刚的“爱情攻势”下,两人9月订婚,10月份完婚,可到11月份,李刚就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李刚诉称,婚后一个多月,妻子从未与其同床共枕。此前,妻子的女性好友李莉(化名)的父亲因车祸去世,妻子为了“安慰”李莉,每晚都在她家度过,起初,李刚为妻子有这份爱心感动,但时间一长,不禁怀疑起妻子对自己的感情。
  一次偶然机会,李刚从妻子王璐的手机中看到她与李莉往来的短信,言词“极其暧昧”,在李刚追问下,王璐说出了事情的真相,原来,王璐是李莉的“闺中密友”,两人一直保持着同性恋人的关系。
  法院调查发现,李刚诉称情况属实,王璐表示,她其实并未爱上丈夫李刚,之所以嫁给他,是父母逼婚的结果。
  李刚一气之下将王璐告上法庭要求离婚,并返还订婚钻石戒指一枚及彩礼18000元。李刚还将公证过的王璐手机短信内容提交给了法庭。经法官调解,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王璐返还李刚新婚钻戒一枚。
发表于 2009-3-9 07:4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1# 听风说话 返还李刚新婚钻戒一枚。已经结婚登记的不应返还,法律有规定。
发表于 2009-3-9 13:4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1# 听风说话  返还李刚新婚钻戒一枚。已经结婚登记的不应返还,法律有规定。
刘凤悦 发表于 2009-3-9 07:43
那彩礼钱返还吗?可这件案例是女方的不是在先啊?
发表于 2009-3-9 15:1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3# 经典女人
彩礼更不应返还。按照规定:当事人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应当返还彩礼。本案当事人已共同生活、不困难。没有返还的情形。
所以调解返还戒指是可以的。
发表于 2009-3-9 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这婚白接了[em108]
发表于 2009-3-9 16:5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只有形式婚姻,没有事实婚姻,这个男的被骗了。
发表于 2009-3-10 09:1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看来,现实生活,形形色色[em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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