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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版主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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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3 07: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北
朋友是一个小包工头,和另外一个人合作,领着一帮人干活。
几天前,有一家要盖个棚子。亲戚和另外一个人都没空,就找了几个人去干活。结果干活当中的人,有一个从脚手架上摔下来,摔伤了,住进了医院。各种费用一直是由两个包工头出。想问下,除了这两个包工头有责任外,其他人还有没有。比如摔伤的工人,盖棚子那人等等。如果有,占多大比重。谢谢。[em126]
发表于 2009-3-3 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1# 简单+自然
      第一 让建棚子的户主也有责任。因为,从法律关系上讲,这是一个建筑承揽合同。按照建筑法的规定,建设方将工程发包给没有资质的承包人,建设方与承包方要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 受伤的工人,是雇员,如果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自己损害的,也要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 连带是指对全部债务都担责。但是,比例可大致划分如下:房主30%,包工头70%。伤的工人看过错程度。
     谢谢信任。
 楼主| 发表于 2009-3-3 12:3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谢谢.又长知识了...
发表于 2009-3-3 16:5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女人也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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