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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质地的浪漫,只是轻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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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3 07: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北

                   没有青春可回头                                      
                                                             作者:简单+自然
   
    她到KTV工作那年,20岁。那天,她站在服务台里,一头长发半掩着脸庞。入夜,唱歌的人渐渐地多起来,她低着头,帮小梅姐给客人安排房间。不用抬头,她也知道有许多人的眼睛在打量着她。她很漂亮,更重要的是,她青春。周围的服务员大都已近30,得靠着各式化妆品来掩盖岁月的痕迹,而她,不用。没有粉盖在脸上,不用担心侧光照在脸上显出风尘的气息,唇是淡淡的粉色,不是那种化学物质的光泽。

    最初只是因为虚荣。高中毕业的她不需要什么技艺,就成了KTV的一块招牌。而她周围的那些女人们,操着各地的口音,动作大胆开放。她看了只是窃笑:男人们不喜欢谁都能碰的女人,她们,居然不懂。这是她在一本杂志上看到的。她爱看时尚杂志,所以,更会勾引人。比起姐姐们的拉拉扯扯,她有时只是用眼睛窃窃地挑一下男人,男人们便会大方的买烟酒。有时,她轻轻地责怪男人们:小屋子吸烟不好,更何况里面还有女士,要个果盘吧。男人们的头便如小鸡啄米。三五块钱的水果只需要削好摆好,就要涨上十倍,远比一些酒水要赚钱。

    22岁那年,一位本家姑姑给她介绍个男朋友。那男孩青青瘦瘦,穿蓝色的牛仔裤和浅色的T恤,亮闪闪的眼睛,是她喜欢的那种。只是他知道她的工作后,说,换换工作吧。她笑他,好土。这地方怎么了,她不也一样干得很出色,钱赚了许多,人不也干干净净吗。

    她一直以为自己能出淤泥而不染,只不过坚持两年而已。两年算是很长了,姐姐们都说她是天上仙女,不然,为何对香车帅哥不感兴趣呢。

    那次,是几个男人喝多了,不给钱,还打坏了一些东西。那时,她已经是楼下包房的负责人了,她拦着他们,为首的一个男的指着她,让她让开。正僵持着,门外进来三个人,为首的年轻人甩掉外套,胳膊上的肌肉,在黑色内衣里显现出来。他从吧台操起一瓶酒,用力磕在椅子角,然后把参差着锋利玻璃的半截瓶子插进指着她的男人的胳膊。原来血可以如此地冒出来,如同那个男人的胳膊上长了一眼血泉。

    第一次和他出去,是出于人情和礼貌,没有以身相谢的意思。之后,便是觉得这个帮他的男人很好,打架虽狠,对朋友却好。总之,出于好感,出于一个女孩子对于男性力量的崇拜,他们走到了一起。开始总是幸福的。他给了她一个女孩子所有荣耀。年轻的她啊,总是多少要活在别人的目光之中,她需要这样的一个男人给她光环。

    第一次和他吵架已经记不起是什么原因了,不是因为钱便是因为打架。他总是对朋友很好,为朋友打架,借根本就要不回来的钱。她那时对他是真的动了情,开始为将来打算,她不想总提心吊胆地过日子。两个人的生活,首先是安稳,然后才能是火花。还好,他没有打她,只是摔门而出。这样的男人,怎么会听一个女人的。她开始试图改变。于是,就开始了越来越多的争吵,最初的争吵往往能更加深一层关怀的感情,他不让她管,是为了让她省心;就如她要管他,是因为在乎他。再之后的争吵,便开始伤感情。那个午夜,她穿着他大大的衬衫,跑到楼下,要他不要再出去,他一甩手,她坐在地上,膝盖上满是尘土。她独自站在路灯下,心想,怎么就和小说里的情节似的了。之后也如同电影里的桥段,他因为伤人,开始逃,最初打过几次电话,再之后,大约是不想彼此耽误对方,他们不再联络。

    一个妖精就是这样炼成的,这是姐妹们对她的评价。她漂亮妖娆,在KTV彩色的灯光里,常常看书,这多么奇怪啊。所以,柔婉的她在包房里劲歌热舞时,一下子就把男人们给吓住了。于是,他们就常常来,就常常请她唱一首。许多浪漫的故事都在她身上发生,比如有人送花啦,有人请吃饭啦,还有她偶尔逗下小帅哥,一起喝点酒啦。

    在她裙下,她能让一切男人拜倒。不过,她不准备再动感情。书上说,最不让女人受伤的方法便是不对男人动感情。她喜欢唱张惠妹的《牵手》,文静的她走进歌房,和着音乐,踮着脚唱“今天晚上当我醒来的时候,我的脚指头在蠢蠢欲动”。最后,便甩掉外套,“牵手牵手奇怪的废话少说,牵手牵手我的热情全年无休”。在她身上集合了所有女人的青春痕迹,有清晨对镜淡妆,有午后慵懒翻书,有午夜纵情欢歌。她想,上帝是偏爱她的。

    只是,她夜里做恶梦时,醒来独自一个人,有点怕,有些孤单。一个人的日子,很难过。她开始怀念在被窝里被一个男人抱着的暖暖的感觉。一只猫可以不喜欢吃鱼,不过前提是它从来没有吃过鱼。

    如果感情能够控制,那就不叫做感情了。这一次,她喜欢上了一个有妇之夫,他对她很好。情人节有大把的鲜花。他有空时,便开着车,带她去爬山。山顶上的她总是愈发神采飞扬。是的,她的骨子里是一个强者,从她和家人赌气,走进KTV那一刻开始,从她低眉顺眼的站在吧台里,她就是知道自己注定不会平凡,不能平凡。而他,是懂她的。常常轻轻地牵着她的手,走在没膝的草丛里。在那里,她有着另外一种美丽,每个女人,都是一个大自然的杰作,那次为他打胎之后的几天里,他几乎寸步不离的照顾她。她的鞋带开了,他便蹲下去,轻轻地给她系上,那一刻,感动得她要哭。三年里,她享受着被爱的感觉,那段日子,她柔顺得如同一只小猫。而他,总是把她放在手心里,暖暖的握着。

    他的妻子找来时,并不是如母夜叉般狂吼,只是淡淡地对男人说,如果你想好好过日子,就回来。这是一句勾人的话,很厉害,一下就把还在犹豫的男人给拉了过去。离婚的成本太大了,他对她说。他希望她理解,她是明白的。她一切都明白。

    这一次,她是真的伤了,她也想好好的过日子了。可是,这是个喧闹又让人孤单的世界,她都担心自己能不能坚守下去。那天,她看书,书上说,没有质地的浪漫说到底,只是轻浮。醍醐灌顶。

    她改头换面,素颜朝天,任细碎的皱纹在眼角显现,她去了一家洗衣店里帮工。那年春天,万物复苏。她站在门口,看着和她年龄相仿的女人带着孩子,从眼前幸福地走过。有人给她介绍一个丧偶的男人,那男人知道她在KTV里工作十年,什么话都没讲。是啊,男人们不喜欢被许多人碰过的女人;那地方,十年,哪里还有什么干净的荷花呢。

    那天,她忽然接到已婚那个男人的短信,内容有点怀念以前的时光,一瞬间,她开始恶心起来,为自己那三年的时光。是的,他以前或者是动过情吧,而现在,分明想继续占便宜而已。再第三次收到短信后,她大骂了他,然后,换掉号码。

    她决定离开了,离开这座城市,离开那些记忆,也离开自己那渐行渐远的青春。

    她离开这座城市的时候,从那个KTV门口缓缓地走过,她想起了那个蹲下去给她细心系鞋带的男人;那个边走边脱外套,有着浑圆胳膊的男人;还有十年前那个短短的头发,穿着牛仔裤,望着她眼睛闪闪的男孩儿。最后,她想到自己刚刚走进吧台的时候,用手轻轻地将发梢挽成一卷,她想到那时有很多男人在看着她,她终于明白,那不是因为自己特别,而是因为自己站立的位置,那是一个怎么样的位置啊,让她把一个女孩子最好的十年都耗尽的到头来两手空空的位置。人生有时只是一念之间。

    当初,她在唱《牵手》的时候,有人问她,会不会唱另外一首,她说,她不会。她也许永远也不会唱那首歌了,她只是记住了那首歌的最后一句:没有岁月可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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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3 07:4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我也非常喜欢这句话...
发表于 2009-3-3 07:4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法制文学?精品
 楼主| 发表于 2009-3-3 09:1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3# 雨文

法律是规则,人生选择也是有规则的,此文实际阐释了生活的法则。我想:对热爱规则、热爱法律的人们是会有启发的。谢谢。
发表于 2009-3-3 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人生有几个十年,走过岁月的青葱,就再也没有那一顺的疯狂和骄傲。老了,回过头,理智是最好的解释。因为我们曾用自己的幼稚赌掉了自己的青春。
 楼主| 发表于 2009-3-3 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5# 经典女人
智者的浅吟低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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