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问我:研习法律,枯燥无味,有什么乐趣?我的回答是:理性的乐趣,知识的乐趣,奉献的乐趣,情感的乐趣,身份的乐趣,投资的乐趣。
一是理性的审美。法律是有秩序、有规律的思维,是用说理的方法,而不是暴力解决问题。充满着理智、崇高、平衡之美。人又是饱含激情的感情之灵,激情和理性,在恰当的时空优雅碰撞,生活充满了张力,连岁月也跟着神采飞扬。
二是知识的力量。每当明白一个法律知识,醍醐灌顶、豁然开朗,启发思维,开阔心胸,享受到的是顿悟之美。
三是奉献的情怀。对自己要求甚少,给予他人和世界多些。同仁之间的业务探讨、旧雨新知的法律咨询、撰写文章的传法布道,乐在其中。
四是情感的表达。我们爱家、爱国、爱这个世界,躬逢伟大的时代,每个人都需要一个出口,表达、倾诉、祈盼、祝福、思索、前行。法律成为我人生的支点,饱满的情感有了安身之所,有了寄托,一如面对初恋的情人,无憾此生,无怨无悔,地老天荒,是那样圣洁美丽、崇高庄严。
五是身份的自尊。马末都在《百家讲坛》上说:有钱、有权,那不是身份的象征,文化才是一个人身份的象征。因为有的富人也被人嗤之以鼻。身家亿万不算富,文有三章不为穷。这也算是对自己的一种肯定和定位吧。
六是投资的储备。2007年我考取了法律职业资格,从此后,具备了从事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的职业资格。我们可以愈加自由的生活在社会这个大舞台上。
今天,我们热爱法律,参与玉田论坛的《法在身边》,积累文明,留下坐标。因为玉田的发展,不是一蹴而就的,是无数代人努力的结果。我们民族的火炬、灿烂的文明,薪火相传,生生不息,依然靠我们这一代人今天的加倍努力。
由是,欣赏老作家叶圣陶当年家里挂的对联:
观钓胜过垂钓乐,种花何问观花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