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旁听席上,望着17名年轻被告人的背影,他们的形象与寺庙里的和尚何其相似:都剃着光头,头皮发亮,身穿黄色的坎肩囚服,后背上印着:“玉田县看守所”几个大字。这身光头加黄色衣服的装束,恰似高墙内修行的佛教徒。
可他们不是,他们是一群正在接受审判的刑事被告人。我的心痛的一阵阵发紧:
他们之中最小的1990年2月出生,2007年犯罪时不满18周岁,是未成年人,最大的主犯25岁。但一年前,他们已在我县林南仓等地作案十多起,涉嫌放火罪、抢劫罪、盗窃罪、破坏电力设备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非法拘禁罪、绑架罪七种犯罪。
他们在进出法庭、接受审判时,有的不以为然,或坦然而笑,或点头而笑,或回眸一笑。不知是故意装给父母看的,还是出自自然。给人以不知因犯罪而羞耻、反以为荣的感觉。
引子
父母上街买菜感到寒碜
2009年2月12日上午九时许,我来到玉田县法院等候,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在这里举行我县17名共同犯罪案件的审理。正在与王律师闲聊律师行业情况、运输公司收取线钱是否担责等问题时,有一对夫妇认出我来:这不是在劳动人事局工作过的刘**吗?我虽认不出来,礼貌地称:是的,你们干啥来了?
原来他们的儿子王某某今天受审。儿子原来在新世纪学校学习电算化,后来参与一起盗窃正在使用的变压器,涉嫌破坏电力设备罪,被逮捕。母亲说:儿子到看守所的第二天就写来信,说:儿子交了不好的朋友,上当了。母亲对我说:出了这事后,他爸我们两个可上火坏了,上街买菜都觉得寒碜。说着眼圈要红了。我安慰说:浪子回头金不换,接受教训,会变成好孩子。她连连说谢谢。
我们一起向审判庭走去。
墙上的英国法学家培根名言划过眼前:
一次不公正的裁判比多次不公正的行动危害尤烈,因为这些不公正的行动只是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裁判却污染了水源。
法治已经取得巨大的进步,今天要亲身体验庄严、公正的审判。作为主管律师的人员,也想观摩学习律师同仁的风采。
法庭调查篇:询问质证
高小明担任审判长。书记员是笔录而不是电脑记录。开庭前,审判长临时指定未成年被告人许某父亲为其辩护。并让其父母坐在前排。
审判长宣布开庭,传被告人,17名被告人列队依次排开,旁听席上落座的100多名亲属一阵骚动,大概是想看看自己的儿子、丈夫、抑或兄弟,被法警制止坐下。
审判长宣布被告人享有的申请回避、辩护和委托辩护的权利等。在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后,开始个别询(讯)问被告人。
起诉书指控的放火罪是2007年2月14日,杨某等人拿着汽油瓶子、砍刀等,在林南仓某超市放火打砸案件。
被告人郭某的辩护人马律师询问郭某:你到超市点火了吗?
答:没有;
问:傍晚下班,超市大厅有无人?
答:4——5个人。
当问到:火大不大?能否扑灭?
审判长制止:不要用误导性语言!
接着问:在车上,有无分工?
答:没有。
破坏电力设备罪连带着一人犯罪,因收购变压器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当问他知道不知道收购的变压器铜芯是偷来的,答:知道,还没有卖出去。罪错就这样铸成。
非法拘禁罪是当年发生在玉兴楼13楼一单元的事,杨某等人将偷了其合伙要卖的古董的张某,拘禁在杨某家中,达四天。殴打、灌辣椒水、踩千斤顶等折磨张某。杨某随后向张某父亲索要6万元钱,说不交钱,就交公安机关处理。后张某从四楼跳下逃走,受轻伤。
公诉人指出:共同犯罪人中有一人是累犯,应从重处罚;一人协助公安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立功可以从轻处罚。
接着,由法警向被告人展示物证照片等证据:有钳子、啤酒瓶子、枪等。
质证阶段临近结束时,杨某说:报告法官,我要检举犯罪……。且高声说: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此人回答问题,彬彬有礼,态度极好,个人印象是很懂礼貌。看来是个不错的人才,只是用错了地方。人生的方向性是多么的重要。
杨某走上犯罪的道路,殊为可惜。热情、持续的坚持、智慧,要用对地方。人生在世,是品格的竞争。一个人喜欢不喜欢工作,决定成败。但喜欢了一个行当,还要正当,玩别人,是没有出路的。人应学习实实在在的本事。
上帝最终是公平的。你不成长,回答不了人生和社会提出的拷问。力量型的人将退出舞台,“穷横”没有市场。有种的,就把有益家国的成果做出来。不要结出这样的恶果。
虽然人只是人,但是我相信人可以让自己的精神世界向神的世界递进的。
尽管人也有其特有的固性,但是我相信人终究能够约束自己远离兽性。。。。。。
请看下篇,法庭辩论:展现律师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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