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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转租 解除合同返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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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1 16: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北

      案例:
      冯某将自己的一处门脸房租给了邓某,租期是3年,每月租金3000元。
      一年后,邓某生意不好,未经冯某同意,邓某将门脸房转租给了苏某,每月租金4200元。
      3个月后,冯某知道了转租的事情,便找到邓某要求解除合同,并收取他赚的差价3600元。
      邓某听了很不服气。
      答:冯某的要求符合法律规定。合同法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承租人赚取的差价租金,应作为不当得利返还给出租人。
      本案中,冯某有权解除和邓某签订的租赁合同,并要求邓某将利用转租房屋赚取的3600元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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