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13日,河北省司法厅下达冀司许决字(2009)第9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认定:我县牛天光律师于去年12月31日向唐山市司法局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唐山市司法局初审后向本机关提交了2009年1月6日的《关于成立河北省牛天光律师事务所的初审意见》。
认为:其提出的该项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同意设立河北牛天光律师事务所,主任为牛天光。
牛天光律师已在十日内领取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副本)。正在筹办刻制印章、悬挂牌匾等开业事宜。
至此,我县首家个人律师事务所——“河北牛天光律师事务所”宣告成立。
谨致以热烈祝贺!寄希望为家乡的法治建设再立新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