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事有难易乎,为之,则难者亦易矣,不为,则易者亦难矣。”清代文学家彭端淑《为学》中这句经典名言,道出了“为”与“不为”、“难”与“易”的辩证关系,激励人们迎难而上,化难为易,有所作为。 然而在处理为与不为之间的关系上,因思想观念的差异,不同的人却有着不同的回答:有的人为所应为之,有的人不为所应为之,有的人为所不应为之,有的人绝不为所不应为之。做好应为之事,不做不应为之举,有所作为,有所不为,应该成为每个人的处事原则,并坚持到底。
要有所作为,就要尽心尽力把应为之事做好。切不可存在懒惰思想,甚至行“挂羊头卖狗肉”之举。
把该做的事按要求做好,这样的人可称得上优秀。办不了大事,小事办好也是成功。如果把平凡的事做到极致,就可以称为伟大了。百米赛跑,毫厘之差,却有伯仲之分。争第一是每个选手的追求,说白了就是在追赶那毫厘的差距。不管做什么事情,我们都应该有这样一个信念,再做得好一点,不给自己留遗憾。
有的人把该做的事虽然做了,但打了折扣,或是完成的迟了,或是成色不足,缺斤少两,这样的人也许能得到个及格分,但弄不好要受批评,挨板子。该做之事因主观的不努力而做不到位,实在应该在“懒”字面前照照镜子,或是在责任心方面找找原因了。
有的人应为之事而不为,大事干不来,小事不愿干,什么都索然无味,一片迷茫,位置感缺失,最终无所作为,一事无成。这样的人,不管托付他什么事,都不会让人放心。
人生一世,同样是忙忙碌碌,有的人轰轰烈烈,有的人平平淡淡,有的人碌碌无为。应为之事做得好与不好,后果由此可见一斑。
“令行禁止”,“不以恶小而为之”,是人之常理。为了限制不当的行为,人们创造了“法”。不应为之事绝不为之,成为人们的一种美德。每个人都应守住自己的道德底线,鸡毛蒜皮的小事可以讲风格,但在大是大非面前必须坚持原则。那层道德底线,是善与恶的分水岭。哪些当为,哪些不当为,是非分明,才能不犯错误。
然而法规虽好,终有敢于撞红线、闯红灯者。君不见,有利益驱使而以身试法者,有倚仗势力而欺压良善者,有为荣华富贵而屈膝卖国者。很多人从为所不应为走向为所欲为,最终走向犯罪的道路,甚至走向断头台。
在为与不为之间,还有一种有所不为。人生一世,所要做的事情很多,因精力有限,不可能事无巨细地样样都办,这不仅劳神费力,而且还有可能什么都做不好。这就要学会放弃的艺术。事情要分清轻重缓急,有无必要。必为之事,一定做好,可为可不为之事,权衡利弊,择其要者而为之,不必为之事,就不要去管它了。因为集中力量办一件事,不仅效率高,而且很容易出成绩。
为与不为,看似简单,实则有着很深奥的学问,把这个关系摆好了,相信你的生命质量会有很大的提高。
作于2008年11月24日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