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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顺杯”河北省第十九届摄影艺术展
08-07-10 09:42:26
2008年是北京奥运之年,我国的改革开放走过了30年的辉煌历程;多难兴邦的中华民族,经过南方特大雪灾和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的考验,空前团结、众志成城。河北省摄影家协会,也在2008年迎来了50周年华诞。在这个重要而特殊的年份,河北省摄影家协会与秦皇皇岛广顺集团共同启动了河北省第十九届摄影艺术展。
宗旨: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倡导并鼓励创作活动与作品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实际,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大力推进我省摄影艺术形式、风格、流派的充分发展,实现摄影作品体裁、题材、主题的极大丰富。努力创作出更多的反映时代精神、风格独特的优秀作品,繁荣我省的摄影艺术,为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强省做出贡献。
一、 主办单位:河北省摄影家协会 秦皇岛广顺集团
二、 协办单位:中共正定县委、正定县人民政府
三、 展览组织机构:本届展览设组织委员会、作品评选委员会,河北省摄影家协会负责征稿、收稿和展览作品制作等工作;
四、 展览日程:征稿日期:2008年7月10日开始;截稿日期:A.网上投稿:2008年9月20日 B.邮寄光盘、传统暗房制作的黑白作品:2008年9月10日(以收到日期为准)
评选日期:2008年9月—10月 首展日期、颁奖时间:2008年11月 地 点:正定
五、本届展览分为艺术摄影、纪录摄影两大类,商业摄影归入艺术摄影类。
艺术摄影包括:风光、风情、人像、静物、动植物、广告、时装、社会生活、暗房技术加工影像、数字技术影像等;
纪录摄影包括:突发性新闻、一般新闻、日常生活新闻、新闻人物肖像特写、文化艺术、科学技术、体育、军事、自然与环境、社会纪实等;
六.展览作品奖项设置:
金奖4枚,奖金各2000元;银奖8枚,奖金各1000元;铜奖16枚,奖金各500元;另设评委推荐奖7—15名,奖金200元;优秀奖200名;由观众投票产生观众最喜爱的作品5幅,奖金200元;以上获奖者均颁发获奖证书;根据来稿情况另设约500--800幅入选作品,颁发证书;入选作品不再制作展览照片,而是在展览现场进行电子影像播放、交流。所有获奖、入选作品将制作光盘。在投票评选“观众最喜爱的作品”的观众中,产生10名幸运者,奖励精美的纪念品。
七、2008年11月,于正定影像文化周期间举办“广顺杯”河北省第十九届摄影艺术展开奖、颁奖盛典,优秀奖以上的获奖者将被邀请参加颁奖盛典。
八.组织工作奖、特别奖设置:
本展览主办者、组织委员会对组织作者在创作、投送稿和入选获奖方面成绩突出的各市、系统摄影家协会授予“第19届河北省摄影艺术展优秀组织工作奖”;对支持本届展览成功举办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授予特别贡献奖。
九.参展规则及主办者、作者的权力与责任:
1.凡户口在河北省,长期在河北工作的摄影家、摄影爱好者,不分年龄、性别、职业,均可选送作品参加。
2.所有来稿题材、体裁与风格、流派不限,黑白、彩色不限;作品应当是作者于2005年12 月 15日(第18届河北省摄影艺术展截稿日期)以后创作的作品;在河北摄影家协会举办的往届摄影艺术展中已经入选的摄影作品不收。
3.对投送作品的要求:本届影展除传统暗房制作的黑白摄影作品外,只收取电子文件,不收照片。使用胶片拍摄者,请通过扫描转化为电子文件参赛。参赛者请尽可能通过省摄协网站投送作品,也可以邮寄光盘投送作品。作品的尺寸一律为长边2000—4000像素;传统暗房制作的黑白作品,规格为8x10英寸(方片8英寸);主办单位将对所有来稿进行统一登记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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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作者以作品参加评选的类别不限,投送作品的数量每人不超过20 幅(组)。
5.每一单幅或每一系列作品,均由作者填写本参展规则附件中的电子表格。作者在投送作品的同时,提交作者本人照片(电子文件)一张,用于制作展览作品标签。
6.纪录类作品谢绝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只能做反差、亮度、对比度和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进行合成、添加、挪移等改变原貌的技术处理。
7.选送经传统暗房技术加工影像类、数字技术特技影像类的作品,如为与他人合作制作的作品,可以分别署创意者、创作者的姓名各一,其他各类作品均不得以1位作者以上的名义投稿。
8.对系列作品(组照)的幅数要求:艺术摄影类不收组照;选送记录类摄影作品,可以送组照,作品数量为4—8幅,并请排列顺序、编写图片说明。
9.作品投送方式:
A:电子文件作品请登陆河北省摄影家协会网站(www.hebpa.net)的电子参赛系统。
B:光盘和传统暗房制作的黑白照片请寄送至: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华北大街市庄路66号河北省摄影家协会收(请注明“十九届影展”字样) 邮政编码:050000
组委会专门设立咨询服务热线,为不会使用网络投稿的同志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电话:0311——87837268
10.本届影展不收参赛费、不退稿,将限量制作收录所有获奖作品和入选作品的光盘,本届影展的所有投稿者都会免费得到光盘(邮寄、领取费用由作者自己负担)。
11.本届影展实行公示制度,对于入围优秀奖的作品在河北省摄影家协会网上公示一周,接受社会监督。作品评选期间,将聘请影友监督员全程参与,以保征影展的公开、公平、公正。热心观众自作品公示之日,即可投票评选“观众最喜爱的作品”,直至影展开幕、颁奖典礼前的指定日期。
11.主办单位对入选、获奖的作品,有权在与本届展览有关的活动(包括展览、出版物、影视节目、媒体报道、内部学术交流等事项)中使用,不再另付稿酬。
12.所有参加本届摄影展作品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解决。
13.主办者重要声明:凡选送作品参加本届摄影展,主办者均视为作者已经同意并决定遵守以上征稿简章之所有约定。
参赛作品可交市摄协,统一送稿。也可自行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