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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县大葱种植户: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我县大葱被列为唐山市重点问题农产品“一品一策”治理重点品种,为有效推进2025年重点问题农产品药物残留“一品一策”攻坚治理工作,确保我县不发生大葱投入品使用安全事件,守护舌尖上的安全,我们向全县大葱种植户发出如下倡议:
一、各大葱种植户必须严格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禁限用农药名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严格管控药物。在大葱种植生产过程中,坚决不使用毒死蜱、水胺硫磷、克百威、乐果等禁(限)用药物,使用允许使用的药物必须严格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制度,间隔期内不得出售;认准正规渠道购买农药,核对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等信息,不购买“三无”产品。严格按照农药标签标注的剂量、使用方法和安全间隔期用药,不随意加大浓度、增加频次,避免农药残留超标。
二、大葱种植主体应建立完善的大葱生产管理制度,做好生产、用药和销售等记录;建立规范的用药台账,详细记录农药名称、使用时间、用量、作物品种等信息,确保质量可追溯。
三、大葱上市前要落实自检要求,既要检测毒死蜱、水胺硫磷、克百威、乐果等禁(限)用药物,也要按照“用什么药检什么药”原则,检测常规农药残留,检测结果合格的才能上市出售;
四、大葱种植主体要根据大葱上市的真实情况,规范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一式两份),一份由自己存档备查,另一份由大葱收购主体随货通行。
玉田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11日
来源:玉田供京蔬菜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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