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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田无终街道办:2025年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一次性救助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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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5-26 16: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北
      为切实解决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实际困难,根据《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救助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意见》(唐政发【2013】10号)要求,现就做好2025年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一次性救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对2025年独生子女父母死亡伤残家庭和独生子女患重大疾病家庭进行一次性救助

      1、救助条件:

      户籍在本地,独生子女未满18周岁,其父母死亡、伤残(《残疾症》等级达到三级以上)的家庭或独生子女1972年8月15日以后出生且患重大疾病(指癌症、白血病、尿毒症),其父母未再生育且未抱养子女的家庭。(注:不可重复审请)

      2、需提供资料:

      (1)独生子女父母死亡伤残家庭救助需提供:《独生子女父母死亡家庭一次性救助申报审批表》或《独生子女父母伤残家庭一次性救助申报审批表》;独生子女及父母户口本复印件;独生子女及父母身份证复印件(独生子女无身份证的,以户口出生日期为准);《结婚证》复印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复印件;属于独生子女父母死亡的,需提供乡级以上医疗机构或公安出具的死亡证明或法院宣告死亡证明;属于独生子女父母残疾的,需提供中国残疾联合会统一制发的等级为三级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储蓄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

      (2)独生子女患重大疾病家庭一次性救助需提供:《独生子女患重大疾病一次性救助申报审批表》;独生子女及父母户口本复印件;独生子女及父母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复印件;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独生子女患有癌症、白血病、尿毒症疾病的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储蓄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

      3、救助标准:

      ⑴独生子女父母死亡、伤残家庭:父母双亡的,给予6000元一次性救助;父母一方死亡的,给予3000元一次性救助。双方残疾的,给予5000元一次性救助;父母一方残疾的,给予3000元一次性救助。

      ⑵独生子女患重大疾病家庭:独生子女父母中,女方已年满49周岁的家庭,给予30000元一次性救助;女方不49周岁的家庭,先期给予10000元救助,待女方年满49周岁后再给予20000元救助。单亲家庭,女方年满49周岁或男方年满55周岁,给予30000元一次性救助;女方不满49周岁或男方不满55周岁,先期给予10000元救助,待女方年满49周岁或男方年满55周岁后再给予20000元救助(离异家庭,子女判随方享受救助金,非判随方不享受救助金)。

      二、对独生子女死亡或独生子女伤残家庭进行一次性救助

      1、政策依据:

      《唐山市独生子女死亡、伤残救助实施办法》(唐人口[2005]25号)、《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市人口计生委关于调整计划生育奖扶特扶和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救助标准及资金负担比例的通知的通知》(唐政办函【2012】248号)及《唐山市人口计生委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意见》(唐人口【2014】8号)。

      2、救助条件:

      (1)只生育过一个子女或第一个子女死亡后又按政策生育一个子女,现在子女已死亡或依法鉴定为三级以上残疾;(注:不可重复审请)

      (2)独生子女父母(指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妇)女方年满49周岁;(注:不可重复审请)

      3、需提供资料:

      (1)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救助档案:《独生子女死亡家庭专项救助申报审批表》;夫妻双方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复印件或其它可以证明独生子女父母身份的材料,《光荣证》丢失的提供原始证明材料;独生子女死亡证明原件;储蓄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

      (2)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救助档案:《独生子女伤残家庭专项救助申报审批表》;独生子女及父母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复印件(《光荣证》丢失的须提供原始证明材料);中国残疾联合会统一制发的等级为三级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储蓄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

      4、救助标准:

      独生子女死亡家庭一次性发放20000元救助金;独生子女伤残家庭一次性发放10000元救助金。


      三、其他要求:

      1、独生子女及其父母年龄的界定,以2025年12月31日为截止日期。

      2、独生子女界定:全面放开两孩政策后生育一个子女的,不纳入救助范围。

      3、档案一律用A4纸(证明信不是A4纸的,要贴在A4纸上),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

      4、档案共组成三份,由县、乡、村各存一份。



      符合条件的群体请将一次性救助档案材料务必于2025年6月2日前报送到居委会,后续由居委会、街道等负责审核把关和公示工作。具体政策咨询可拨打电话0315-6186099。

来源:玉田县无终街道办事处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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