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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 语
玉田县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玉田交调委)自2011年成立以来,创新构建交调委、公安交警大队、物价局(发改局)、评估机构、保险机构“五调联动”机制,截至目前累计化解5200余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调解成功率达95%,解答法律咨询15000余人次,督促履行赔偿金额1.84亿元。这一实践不仅撬动了当地化解交通事故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巨大合力,更以亮眼成效激活了基层治理“新引擎”。
“四大调解机制”推动“五调联动”高效运转
玉田交调委办公地点设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实现了交通纠纷调解与执法处置无缝衔接。据玉田县公安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谷利国介绍,该交调委在社会治理中发挥了四大积极作用:提升沟通效率,有效缓解警力紧张状况;促进警民交融,通过柔性调解化解矛盾纠纷;降低诉讼成本,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源头化解矛盾,大幅减少信访案件数量,维护社会稳定。
作为该机构的创始人和14年的坚守者,玉田交调委主任许丙云说:“从一开始,交调委就树立了‘大调解’思路,形成了以交调委为纽带的‘五调联动’调解格局,构建起环环相扣、层层递进的‘四大调解机制’。”
“四大调解机制”包括:渗透式、前瞻式的调解机制,多部门、交叉式调解机制,对急特或争议较大案件实施的集中调解机制,强化调解保障和履行机制。其中,渗透式、前瞻式的调解机制即依托与县公安交警大队同址办公的优势,事故发生后只要当事人有调解意愿,交调委会联合交警部门第一时间介入,通过提前研判、全程跟踪,将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多部门、交叉式调解机制,则是跨部门协同联动,构建“多元共调圈”。对于涉及刑事责任已进入司法程序的交通案件、已走民事诉讼程序的交通事故案件、双方未经交警责任认定私下和解后反悔等形式的案件,只要当事人有意愿进行民事调解,交调委都会做到有求必调。为达到良好的调解目的,交调委联合公安交警、保险、法院、村(居)委会等,针对案件的走向和事实进行交叉式调解。对急特或争议较大案件实施的集中调解机制,意味着需要集思广益。他们会邀请法院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和“五老”乡贤等联动联调,集中解决重难点矛盾案件。强化调解保障和履行机制,则是为充分体现自愿公平原则。交调委调解案件,要确保双方当事人100%的自愿;对于涉及刑事案件的民事调解书、谅解书,必须当事人亲自确认;对于双方达成共识,签订调解书的,调委会根据“即调即履行”原则,当场落实赔偿约定。
“行业枫桥” 架起暖心的“沟通桥梁”
2019年3月,玉田镇东关村周某遭遇交通事故。事发之初,双方因对伤情判断不足选择私了,不料次日周某伤情恶化,入院治疗产生36000元医疗费用,误工时间也大幅延长。玉田交调委迅速介入,联动第三方保险公司与专业律师,耐心为双方剖析利弊,并提出专业法律意见,最终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
在玉田交调委专职调解员孙丽慧看来,交调委的特殊价值体现在对当事人的人文关怀上。农村地区发生的交通事故,常因肇事方经济窘迫、受害方迫切求偿,致使矛盾一触即发。凭借丰富经验,孙丽慧经常通过拉家常、“背靠背”调解等方式缓和双方对立情绪。同时,积极联动司法部门、村委会等多方力量,整合救助资源,探索多元赔偿方案,最终促使矛盾纠纷圆满化解。
针对交通事故纠纷责任认定复杂、涉及部门众多的特点,玉田交调委积极构建“公调对接”“诉调对接”“访调对接”机制,架起政府与群众之间的沟通桥梁,切实发挥矛盾化解“中间人”的关键作用。
从“五调联动”实践到“两个枫桥”新篇
玉田县对社会治理创新的探索并没有止步于此。近年来,该县以道路交通事故调解的成功经验为起点,持续探索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路径,让新时代“枫桥经验”在玉田焕发新活力。
在实践中,玉田县综治中心整合群众工作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职能,组织政法、信访、行业主管部门及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集中入驻或轮驻,搭建“行业枫桥”服务中心,实现群众诉求“一站式”快速回应,多链条全方位解决。今年以来,该中心累计受理矛盾纠纷863件,化解829件,化解率达96.06%。
此外,玉田县持续在矛盾预防化解和治安防控上发力:加强医院、校园等人员密集场所安保工作,发动群防群治力量参与巡防;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横向打通12345热线、110非警务警情、阳光信访平台等信息平台数据壁垒,构建“部门处置、乡镇调解、网格巡查”的智能治理网络,不断推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来源:唐山政法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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