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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片内生认定
合法有效的户籍和房产是确定学生片内学校的主要依据。学生服务区片学校的认定,应坚持学生户籍与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户籍相统一,学生户籍与父母为房产所有人和户主的实际常住地相统一的“两统一”原则。在实际工作中,片内生的认定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
1.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房产符合“两统一”要求,确定为片内学生。
2.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住房达不到“两统一”要求的,以其父母名下合法房产和户籍作为确定片内学校的依据。
3.因原居住地拆迁改造而在外租房居住或投亲靠友的,凭拆迁协议和临时居住地居(村)委会居住证明,按照户籍所在地片内生安排入学。若临时居住地距离片区学校较远的,由县教育局协调安排到相对较近且有学位余量的学校就读。
4.其他户籍或房产情况特殊者,由学生或家长提供相关证明,由县教育局审查核实相关材料后统筹安排。
二、招生入学
1.发布招生公告。各学校7月20日-23日向服务范围内的小区、村委会张贴招生公告,同时利用网络平台等媒介广泛做好招生宣传工作。
2.报名。小学、初中招生报名时间均为7月24日—26日,由适龄儿童家长携带户口本、房产证明等材料到所属片区学校报名。
(1)小学招生。小学生入学年龄为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各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的属地户籍适龄儿童。适龄儿童须按划片方案入学,严禁接收片外和不足龄学生入学,否则不予注册学籍。
(2)初中招生。初中招收本服务区内的小学毕业生,需提供小学毕业学校学籍信息表,各公办初中要严格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各学校不得接收无学籍学生。在户籍所在地初中学校就读且学籍满三年的学生,中考享受县第一中学指标生资格。
(3)特长生。玉田县第三中学招收体育特长生20人,玉田镇中学招收体育特长生20人,林南仓中学(体校)招收体育特长生50人(具体事宜另见各学校招生简章)。体育特长生录取工作需经县教育局审核同意后进行。所招的体育特长生被录取后,不得再变更学籍,提示学生和家长报名要慎重。
3.信息审核。各学校按要求根据家长提供材料,严格进行审核,将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信息录入模板,7月29日前完成信息采集工作。7月30—8月7日,各乡镇(学区)教育事务中心要结合公安等部门对辖区内中小学的报名信息进行核实,将审核后的招生结果上报县教育局。
4.录取。县教育局对各乡镇(学区)、各县直学校招生结果进行复核,各学校根据县教育局复核结果发放录取通知书或者通过招生平台以微信形式下发录取通知。
三、随迁子女入学
玉田县以外户籍人员子女,申请在玉田县接受义务教育的随迁子女,需提供以下材料:
1.合法有效的居住证(需学生法定监护人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
2.户口本(要求学生和监护人在同一个户口本上);
3.有房产的提供房本(无房本的提供购房合同或者缴款大票),无房产的提供法定监护人的务工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
乡镇所在地随迁子女到各乡镇(学区)教育事务中心报名,报名时间为7月24日-26日(大安镇随迁子女报名时间为8月12-14日),由各乡镇(学区)教育事务中心统一安排入学。
城区所在地随迁子女到县教育局报名,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报名时间为8月12日-14日。
四、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可随班就读;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可进入特教学校就读。特教学校招生和普通中小学招生同步进行。因残疾程度较重不能进入学校或儿童福利机构(含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特教班就读的,应采取送教上门的形式实施教育。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按照“一人一案”原则,提出入学安置意见。
五、延缓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应当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提供县级及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由当地乡镇政府或者县教育局批准。办理时间为8月15日—30日。
六、招生入学咨询电话
为方便家长了解我县小学、初中招生政策,现将我县招生咨询电话公示如下。
来源:玉田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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