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便利大型载货汽车通行,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兼顾我县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畅通工作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决定对《玉田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主城区道路载货汽车禁行措施的通告》中部分内容进行调整。
调整内容:国Ⅴ及以上大型载货汽车限时通行区域,由原每天7小时允许通行时间(8:30-12:00、14:00-17:30),延长至9小时(8:30-17:30)。
本通告自2023年5月20日起施行,《玉田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主城区道路载货汽车禁行措施的通告》其他内容继续有效。
玉田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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