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结合我镇工作需要,散水头镇人民政府拟招聘就业见习生10人。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聘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录取。
二、资格条件
1.身体健康,思想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踏实肯干,积极进取。
2.2022年、2023年度全日制大专及以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专业不限。
3.未享受过政府各类就业创业相关补贴政策,未与用人单位签订过用工合同且尚未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
4.能基本保证一年见习工作期满。
5.未签订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6.未在公司或企业担任法人、董事、董事长、负责人、总经理、执行董事、经理、监事的。
7.个人未申请营业执照的。
8.未享受其他就业补贴人员,如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保补贴等补贴的。
9.见习期间出现不符合参加就业见习条件的人员应及时退出见习。
三、招聘岗位
拟招聘就业见习人员10名,具体科室部门由散水头镇人民政府分配。
四、见习期限及工作待遇
期限一年,签订就业见习协议,到期自动解除。见习期间按月发放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补贴(2200元/月),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方式: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者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持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就业创业证(可到县人社局405室自行办理)原件及复印件到散水头镇人民政府党建办报名。
资格审查:由镇政府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主要审查报名者是否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的范围和资格条件。凡发现报名者与相关文件所要求的范围、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见习资格。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7月31日止,上午9:00-11:3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散水头镇人民政府二楼党建办
联系电话:0315-6566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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