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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7日8时44分,市环保指挥中心推送我县南霍庄村南点位附近存在露天焚烧现象。接到指令后林西镇工作人员立即进行了排查,并第一时间灭火。
经核实,火点位于林西镇白家庄村,火点起因是该村村民白某某将干树叶、杂草点燃所致,按照《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林西镇政府对点火人白某某进行批评教育并处2000元罚款。
在此提示,露天焚烧垃圾、杂草及农作物秸杆属于违法行为,对以身试法人员,相关执法部门将坚决依法处罚到位,绝不手软!希望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引以为戒,增强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共建美丽家园。
来源:玉田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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