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13时30分市环保指挥中心推送我县黄林村附近存在露天焚烧现象。接到指令后杨家套镇工作人员立即进行了排查,并第一时间灭火。
经核实,火点位于杨家套镇杨家套村,火点起因是村民祭祀时引燃了坟头周边杂草,点火人为杨家套村村民黄某某,患有精神残疾,按照《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杨家套镇政府对其监护人黄某某进行批评教育并处罚2000元,要求其加强监护,同时依据秸秆露天焚烧问责办法对杨家套村网格化责任人杨某某予以诫勉谈话,扣除绩效工资2000元。
在此提示,露天焚烧垃圾、杂草及农作物秸杆属于违法行为,对以身试法人员,相关执法部门将坚决依法处罚到位,绝不手软!希望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引以为戒,破除陋习,文明祭祀,增强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共建美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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