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22年度就业困难人员(4050)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通知 为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人员(“4050”人员)及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多形式、多渠道就业,减轻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负担,现将2022年度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及期限
补贴对象:1.申报灵活就业、办理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4050”人员)。2.申报灵活就业、办理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毕业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被用人单位招用、从事个体经营和创办企业并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资质证明的不予补贴。享受其他就业补贴政策期间,不予补贴。
补贴标准:按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的2/3给予补贴。
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一般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身份证年龄为准)。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二、申报补贴时间及所需材料
享受社保补贴人员在2022年9月28日前完成缴费,并于缴费7日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税务部门经办窗口打印完税凭证,并将申报补贴相关手续报送所在乡镇、社区经办部门(10月12日前完成)。递交材料包括: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个人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3)基本养老保险费或基本医疗保险费票据原件及复印件。
(4)填写《个人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及承诺书。
(5)灵活就业证明。(居委会开具)
(6)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还需要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材料报送居委会或乡镇
三、相关提示
(1)补贴资金直接打款到个人社会保障卡关联的银行账户,敬请申请人及时办理社会保障卡并到相关银行开通银行功能,银行卡半年未使用将处于封存状态,务必到关联银行激活。
(2)请广大参保人员互相告知、严格按规定时间参保缴费和递交补贴材料,以免影响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正常进行,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愿放弃,后果自负。就业科6166905。
2022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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