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密接人员
(1)阳性病例的密接人员落实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单人单户)+7天居家健康监测,从进隔离点开始算起。
(2)密接人员的次密接人员落实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单人单户)+7天居家健康监测,从进隔离点开始算起。
(3)次密接人员的次次密接人员落实7天居家健康监测,从排查发现管控之日开始算起。
二、唐山市外人员
(1)中高风险地区来返玉人员(劝返)落实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单人单户)+7天居家健康监测,从抵玉之日算起。
(2)中高风险地区及阳性感染者所在县区(直辖市为街道)来返玉人员(劝返)落实14天居家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从抵玉之日算起。
(3)中高风险、阳性感染者所在市域(直辖市为区)来返玉人员落实14天居家健康监测,从抵玉之日算起。
(4)其他低风险:河北健康码、行程码正常的低风险地区来玉返玉人员必须持48小时内核酸证明,到达目的地后间隔24小时就近到核酸采集机构做两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方可自由流动,从抵玉之日算起。
(5)红码人员落实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从抵玉之日算起。
(6)黄码人员落实7天居家隔离(单人单户)+7天居家健康监测,从抵玉之日算起。
(7)星号+绿码人员经核实行程,去过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直辖市为区)落实14天居家隔离(单人单户)+7天居家健康监测,从抵玉之日算起;经核实行程,去过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落实14天居家健康监测,从抵玉之日算起;经核实行程,只途经,未去过中高风险地区落实14天居家健康监测,从抵玉之日算起。
(8)河北健康码弹窗人员、岀现弹窗提示人员要主动向居住社区(村)或单位(宾馆)报备,配合基层排查人员完成风险排查,做好个人防护进行间隔24小时2次核酸检测,2次核酸阴性的解除弹窗提示,从抵玉之日算起。
(9)入境人员落实14+7+7+7隔离政策,即在第一入境地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抵玉后继续实行7天集中隔离、 7天居家隔离(单人单户)、7天居家健康监测,从抵玉之日算起。
三、北京市来返玉人员
(1)中高风险地区所在乡镇、街道、阳性感染者所在乡镇、街道人员(劝返),实行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从抵玉之日算起。
(2)对中高风险地区或阳性感染者所在区人员,实行14天居家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从抵玉之日算起。
(3)对其他区人员,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7天自我健康监测措施,从抵玉之日算起。
四、唐山市内人员
(1)迁安、滦州的重点村社区返玉人员,落实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单人单户)+7天居家健康监测,从抵玉之日算起。
(2)迁安、滦州重点镇街返玉(本人及家属)人员,落实14天居家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从抵玉之日算起。
(3)迁安、滦州非重点镇街返玉人员,落实14天居家健康监测,从抵玉之日算起。
(4)古冶、乐亭、曹妃甸等市内其他县区返玉人员,持有48小时内核酸,严格测温并查验健康码、行程卡。
备注:
1.有绿码的低风险地区来玉返玉人员必须持48小时核酸,由目的地网格员点对点接回,纳入属地网格化管理,实行居家自我监测14天。到达目的地后间隔24小时就近到核酸采集机构做两次核酸检测。每天早晚两次向村(社区)上报体温和身体状况,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得去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有违反规定,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2.居家隔离需要满足单人单户要求,不满足单人单户条件的一律转集中隔离且费用自理。
3.主动报备人员集中隔离产生的食宿费用由政府承担。对不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自风险地区来(返)玉未主动报备的人员,在集中隔离期间产生的食宿费用由个人承担。
4.居家隔离入户做核酸,核酸频次为1、4、7、10、14 天;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入户采核酸,核酸检测频次为1、4、7、14 天。
5.封控期间:对国家卫健委列举的需规律性治疗的肿瘤放化疗、血液透析患者等、由村(居)主要负责同志、包联村(居)干部、患 者家属“三方签字”并加盖村(居)公章后定期赴医诊治;对急危重症患者、孕妇、老年人、儿童等特殊群体,遇有紧急情况拨打 “120”, 如救护车不能满足临时救治时限要求,由村(居)工作人员安排车辆携带工作凭证或介绍信作为沿路通行证件运送。 就医结束后,陪护人员需与就医患者落实相同隔离管控措施。镇街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全部实行闭环管理。
6.此为2022年5月现行政策,如遇政策变更,将根据要求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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