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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关于疫情期间整治城区市容秩序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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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4-6 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IP未知
为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县执法大队将在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开展城区市容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坚持把城市管理与疫情防控相结合、共推进。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取缔占道摊点。对在城区街道两侧,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摆摊设点的,坚决依法予以取缔,所有摊点必须入门店、入市经营。

       二、取缔店外经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进行生产加工、回收、维修、清洗、销售、晾晒、装饰、堆摆放物品;店外经营、店外摆放的,必须立即自行整改到位。

       三、取缔流动摊点。各种流动摊点必须入店、入市经营;禁止在城区学校、医院、公园、小区周边及主次干道走街串巷、流动经营、人员聚集,不听劝阻的,依法予以查处。

       四、加强疫情防控。已复工复产的门店务必落实消杀、测温、扫码、验码、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封停处理。坚决取缔占道摊点、店外经营及流动摊点,杜绝不测温、不扫码、人员聚集情况,消除疫情传播风险。

       五、请广大居民和经营者积极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和市容秩序工作。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依法予以查处并暂扣经营物品。对侮辱、谩骂执法人员或暴力妨碍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2022年4月6日

来源:玉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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