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县执法大队将在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开展城区市容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坚持把城市管理与疫情防控相结合、共推进。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取缔占道摊点。对在城区街道两侧,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摆摊设点的,坚决依法予以取缔,所有摊点必须入门店、入市经营。
二、取缔店外经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进行生产加工、回收、维修、清洗、销售、晾晒、装饰、堆摆放物品;店外经营、店外摆放的,必须立即自行整改到位。
三、取缔流动摊点。各种流动摊点必须入店、入市经营;禁止在城区学校、医院、公园、小区周边及主次干道走街串巷、流动经营、人员聚集,不听劝阻的,依法予以查处。
四、加强疫情防控。已复工复产的门店务必落实消杀、测温、扫码、验码、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封停处理。坚决取缔占道摊点、店外经营及流动摊点,杜绝不测温、不扫码、人员聚集情况,消除疫情传播风险。
五、请广大居民和经营者积极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和市容秩序工作。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依法予以查处并暂扣经营物品。对侮辱、谩骂执法人员或暴力妨碍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2022年4月6日
来源:玉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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