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田县防控办 关于依法履行参加全员核酸检测义务的 紧急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
当前,我县正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期,实施全员核酸检测是快速筛查出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尽早阻断病毒传播链的有效手段。目前,我县已经完成二轮核酸检测,但从大数据比对结果看,仍有部分群众未参加核酸检测。现就无故不参与全员核酸检测的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通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参加全员核酸检测是每位公民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法定义务。对纳入核酸检测范围的人员,如有抗拒、逃避、拒绝参加区域全员核酸检测的行为,涉嫌违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构成治安管理违法行为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警告、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希望广大群众积极响应政府号召,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主动参加全员核酸检测。对抗拒、逃避、拒绝参加区域全员核酸检测的,后续检测中查出阳性病例而产生的隔离、治疗等费用自行承担,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玉田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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