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患者朋友及陪护人员:
为积极应对当前疫情防控复杂严峻形势,切实保障来(在)院患者及陪护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结合县医院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现就加强门诊及各病区管控,紧急告知如下:
一、发热门诊 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玉人员及本地发热人员(体温≥37.3°C),不得进入门诊大厅,请您自觉到发热门诊进行筛查及核酸检测。
二、普通门诊 所有来院人员请规范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主动出示行程码、河北健康码。行程码带*号人员请到发热预检室排查,排查后方可在发热预检室由相应专业科室医务人员进行诊治。门诊就诊要自觉遵守“一医一患一室”制度,不要在诊室内候诊及在候诊区域扎堆聚集。进入诊室后,请积极配合接诊医师做好流行病学史调查,主动扫码出示行程卡。在候诊、缴费、取药、检查等环节,注意保持一米以上间隔,鼓励轻症患者独自就医,非必要不陪同就诊。
三、住院病区 自3月20日0时起实行全封闭管理,一位患者只陪护一人,鼓励轻症患者不陪护,谢绝一切不必要的探视。患者及陪护人员凭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进入病房后,请自觉遵守病区防控管理规定,配合办理陪床腕带。住院期间非必要不得离开病区,因个人原因,私自离开病区的,须自费再次进行核酸检测,待出具阴性结果后,方可返回病房。拒不配合检测者,将对住院病人按自动出院办理手续。特殊情况需要更换陪护的,须自费检测核酸,凭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进入病房,报告单可凭本人身份证或检验条形码,到县医院核酸结果打印处或南分院核酸采集点打印,也可在微信小程序查询检测报告。
四、物资保障 需住院治疗的患者,入院前请尽量备足生活物资。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的三餐,由餐厅服务人员按时段到病区内售卖。您也可以拨打电话订餐(6158112、6155341、18631521911),订餐时段为5:30-8:00、9:30-13:00、16:30-19:00。其他生活必需品,由医院商品部服务人员送到病房,您可拨打24小时电话订购(13931550814、18730550623、13663250814)。为保证服务质量,县医院餐厅及商品部服务人员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为您提供相应服务。
特别提示:自2022年3月20日零时起,县医院禁止外卖、快递等渠道配送的物品进入医院,请您不要再通过以上渠道购买物品,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接诊时间调整:
普通门诊:上午8:00—11:30, 下午2:00—5:30
急诊、儿科门诊:24小时应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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