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田县交通运输局 玉田县公安局 玉田县网信办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 开展打击道路客运和出租汽车 非法违规营运行为专项行动的通告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道路客运和出租汽车行业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城乡群众出行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省、市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决定开展打击非法违规营运行为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专项行动整治重点 1. 查处未取得巡游(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政许可,擅自从事巡游(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等非法违规营运的行为。 2. 查处在非巡游车上使用巡游车车体颜色、专用标志、计价器等非法违规营运的行为。 3. 查处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等非法违规营运的行为。 4. 查处非法营运车辆通过网络平台(含微信公众号、微信群和其他自媒体)招揽乘客等从事道路客运和出租汽车营运的行为。 5. 查处违反各级疫情防控期间暂停营运措施和超营运区域营运,以及不执行车辆消毒、司乘人员佩戴口罩、乘客扫码乘车等各项疫情防控制度规定的行为。 二、专项行动整治要求 1. 凡具有上述5种非法违规营运行为的,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立即停止违法违规营运行为。 2. 对通告发布后,拒不停止违法违规营运行为,继续实施非法违规营运的,一经查实,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3. 对不服从管理,妨碍、阻挠、围攻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 对构成妨害疫情工作秩序的,按照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唐山市检察院、唐山市公安局、唐山市司法局《关于依法打击涉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专项行动监督举报 请社会各界和城乡居民自觉遵守交通防疫规定,共同抵制非法营运行为,积极提供非法营运线索,共同维护正常的交通运输和疫情防控秩序。 监督举报电话:交通 12328;公安 110;网信 5055005
2022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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