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唐山供电公司郑重声明
、 唐山市广大电力用户:近日,网传“我市居民用电价格将进行调整”等信息均不属实。
保持居民、农业用电价格稳定根据发改价格〔2021〕143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和冀发改能价规〔2021〕3号《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我省目录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规定,保持居民、农业用电价格稳定。居民(含执行居民电价的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公益性事业用户)、农业用电由电网企业保障供应,执行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政策。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唐山供电公司2021年11月25日
来源:唐山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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