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孝友”的是与非 建国前编撰的各种地方志,一无例外地记载着大量“孝友”的传略。孝,是指子女孝敬父母;友,是指弟兄之间互相关爱,友好相处。这些记载中即包含着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又包含着封建礼教的糟粕;今人既不能全盘否定,又不能全盘接受。取其精华,弃其糟粕,才会有益于于社会主义道德体系建设。 (一) 《玉田县志》记载的众多孝友中,确有不少至今仍然值得尊敬、值得学习的人和事。比如,在物质条件极差的人家,一些孝子总是把父母的饱暖牢记在心,宁可自己多吃苦、多受累,也要让父母亲生活好一点;有些孝子不仅尽最大可能使父母得到物质上的满足,而且千方百计让父母有个好心情,在快乐中安度晚年,即所谓“色养”;有的孝子在父母兄长卧病在床时精心照顾,即使在夜间也是“衣不解带”……下面仅从旧县志记载的从多“孝友”中选介两例。 其一:李汝谟,散水头村人,庠生。少年时父亲便去世了,母亲双目失明。为了维持生计,他放弃了追求仕进之心,在家里开了个学馆,招生授徒。他的妻子则以纺线为业,以弥补家庭开支之不足,同时还要侍奉婆母。每顿饭,夫妇二人都是陪着母亲吃;每天晚上,都要侍奉母亲睡下,然后自己再去睡。村里人都夸他们夫妻是孝子孝妇。一天,李汝谟看到母亲不高兴,连忙责问媳妇;“你是不是惹老人家生气了?”没等媳妇答话,母亲连忙插言,教训儿子说:“你可不能冤枉媳妇!你每天在学馆忙碌,都是媳妇侍候我,她说的做的,没有一点让我不满意的地方。可是年岁不铙人,我老了,身体难免有不适之处,脸色自然与往日不同,这怎能埋怨媳妇呢?”李汝谟听了母亲的这番话才放下心来,连忙向媳妇道歉,然后夫妻俩又一起为母亲请医诊病。这一记载虽属家庭琐事,但它给我们展示了母子之间、婆媳之间融洽和谐的良好气氛。 亲生母子之间,一般不会有太多的麻烦,而继母与前妻所生子女之间的关系则往往不好处理,甚至恶化到互为仇敌的程度。而定府村的监生李遇春,则以宽阔的胸怀善待继母,消除了矛盾,拉近了与继母的关系。 李遇春的亲生母亲早丧,继母对他很不好,强行分家,逼迫他独自起火做饭。他在困境中挣扎,靠教书维持生活。父亲死后,继母对他的态度更加恶劣。尽管如此,李遇春并没有记恨在心,该尽的义务项项尽到。对他的异母弟也非常友爱,就像对自己的亲弟弟一样。异母弟结婚时,他不辞辛苦,跑东跑西,帮他完成了终身大事。他的这些表现使继母的态度也有所改变。 不料,李遇春的异母弟婚后不久便一命呜呼。继母失去爱子,悲痛万分,甚至不想再活下去。李遇春跪在继母面前,苦苦解劝,安慰她说:“母亲如此悲痛,大概是因为弟弟死了,觉得晚年就没有依靠了吧?您这就想错了!我也是您的儿子,我会好好孝敬您的,一定让您安度晚年,您千万不要过度伤心。”继母听到他真诚的劝慰,也就放弃了自杀的念头。 李遇春说到做到。在此后的日子里,他像对待亲生母亲一样对待他的继母。继母瘫痪在床,他一连几个月亲自煎汤喂药,这使继母感动得不知说什么好。继母去世后,李遇春又将她妥善地安葬。李遇春以德报怨的高尚行为受到乡亲们一致称赞。 (二) 孝亲的基本原则是“厚养薄葬”。但在古代,封建礼教给“孝子”制定的标准是“养”与“葬”并重,“哀毁骨立”、“庐墓三年”等近乎自戕的举动,竟然成为极力倡导的行为。所谓“哀毁骨立”,就是在父母去世后极端悲痛,以致于身体瘦弱得只剩下一把骨头;所谓“庐墓”,就是在父母墓旁搭个小棚子,为父母守墓,少则一年,多则三年。旧县志就以这样的理念为出发点,浓墨重彩地宣扬了几位厚葬的“典型”。 庠生郁光被,对母亲极其孝顺。母亲去世后,他在墓旁搭了个小棚子,要在里面住上三年!亲属中有人劝他不要这样自讨苦吃,他却说:“你们是想让我做一个君子呢,还是想让我做小人呢?”言外之意是:我若坚持“庐墓”,就能成为君子,否则就是小人。此言一出,也就封住了人们的口。因为悲哀过度,加之感染风寒,郁光被没等“庐墓三年”,仅仅一年多时间,便死在墓旁那座草棚里。对于这种痴迷过度以至于丢掉性命的偏执行为,封建官府却给予高度赞扬,一位巡按大人赠匾一快,上写“以身殉母”四个大字,封建礼教的“吃人”本性由此可见一斑。 管家铺村有个叫刘士琨的人,是位教书先生。父母生前,他千方百计侍候他们,尽管生活不是很富裕,也总是给他们买些可口的食物——这样的孝心可歌可颂,值得赞扬。父母亲死后,他便开始“庐墓”,三年时间内,他每天都是席地而卧,从不洗漱。家里人给他送饭来,他得先向父母祭拜一番,然后再食用。百日后,他竟产生了一个奇怪的念头,要到地下陪侍父母,为此,他一连七天水米不进。妻子跪在地上哀求他,他就跟没听见一样。没办法,妻子暗地里请来几位族中长辈规劝他,经这些长辈苦苦劝说,刘士琨终于放弃了轻生的念头。但是,庐墓还是要坚持到底的,三年之内他没离墓旁草屋一步,只弄得蓬头垢面,长长的头发上长满虱子,头皮被虱子咬得生了疮。三年期满,他还是不肯离开。乡亲们心疼他,趁他不注意,干脆把那座墓旁草屋点了一把火,烧了个干干净净,这才迫使他恢复了正常生活。 可以看出,刘世琨受封建礼教的毒害太深了,如果听任他一意孤行,连九泉之下的父母也会深感痛心的。但是,对这种愚蠢到家的行为,各级官员不但不加批评和劝阻,反而纷纷赠匾以示赞扬,匾上分别写着“庐墓三年”、“至性过人”等褒奖之词,真叫人匪夷所思。 (三) 玉田县名气最大的孝子当属鸦鸿桥的李茂,因为他的名字写进了《明史》。李茂究竟有多么突出的事迹,竟然能够名载青史?这从光绪志的记载中可见一斑:“李茂,事母至孝,每日登堂必拜母,遇宴会尤恭谨。母卒,庐墓三年。有白兔绕其坟墓,乡人异之。成化间,有司上其事,旌表于门,恩授监生,官主簿,名载《明史》。”这段文字的大意是:李茂对母亲特别孝顺,每天都要到母亲的住室给老人家行礼,每当家中晏请宾朋时他对母亲更为恭谨。其母去世后,李茂“庐墓”三年,大概是天神被他的孝顺所感动,有只白免绕着他母亲的坟墓行走,这情景使乡里人感到奇异。成化年间,县里的官员上报了他的“事迹”,上司极为重视,恩授他为监生,并委以主簿之职。 母亲健在时,李茂十分孝敬,这一点令人敬佩,值得褒扬。“庐墓”之举前面已经批判,这里不再重复。至于白兔绕行坟墓是真是假,今人没有必要考辨论证。可笑而又可气的是,在李茂死了400多年后,在硝烟弥漫的抗日战争时期,日军讨伐队驻鸦鸿桥联队长松井竟然也拿李茂说事儿,这就让人奇而怪之了。
1942年,松井决定重新安葬孝子李茂。他先派人在鸦鸿桥河东找到了李茂墓,又派人到代家铺找到李茂的后裔,经过一番紧锣密鼓的筹划,于1942年6月正式举行“重葬孝子李茂”的典礼。 举行典礼那天,松井带来军乐队,吹吹打打,好不热闹。自愿或被迫参加典礼的有:伪县长、自卫团总团长等军政官员,绅、商、学各界人士,当地部分学生,驻鸦鸿桥日本兵,加在一起共约800人。墓基上高搭黑色布棚,横幅写的是“悼念孝子李茂兴礼大会”。松井在大会上以重视传统文化为借口,以宣扬“孝道”为掩护,大讲“中日亲善提携”、“建立大东亚共荣圈”之类骗人的鬼话,然后煞有介事地安葬李茂的遗骨。墓前重新树碑,碑上刻写着“大日本皇军八××部队联队长松井太次郎敬立”的字样。 可惜,孝子李茂之墓与松井所立之碑早在文化大革命时期就被毁掉,否则,玉田境内又多了一处日本侵略者对中国人民进行精神麻醉的铁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