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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国纪念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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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3 01: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北
1949年10月1日,毛泽东主席在天安门城楼向全世界庄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了!”从此开创了中华民族历史的新纪元。为铭记这一永恒的历史瞬间,当年曾制作了林林总总、异彩纷呈的开国纪念章。     开国纪念章是新中国成立后的最早的纪念徽章,不仅国家博物馆里有收藏,近年来,各地徽章收藏爱好者又在民间陆续发现多种,据有实物可考的就有数十种,形成了一个徽章专题、系列。其制作方法有铸造、冲压、雕刻、手工等;所用材料有铜质、银质等;徽章造型有圆形、方形、旗帜形、异形等;规格大小多为2-4厘米的小型章居多,以便于佩戴;产地除了首都北京制作的品种较多而外,其他一些大、中城市也制作了纪念章。这些纪念章的设计和制作都有共同的特征:突出共和国国旗——五星红旗,突出共和国的象征——天安门,突出国家领袖——毛泽东,并且包含了五角星、麦穗、齿轮、羽翼、书本等具有象征意义的要素。     开国纪念章真实地记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见证了崭新的红色政权的诞生,已成为珍贵的历史文物,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文献意义和较高的艺术价值、收藏价值。开国纪念章主要分为以下四大类别:  中央人民政府成立纪念章    1949年10月1日下午2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在北京举行第一次会议,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副主席朱德、刘少奇、宋庆龄、李济深、张澜,以及全体委员宣誓就职,中央人民政府正式成立。     庆祝中央人民政府成立纪念章(图1),银质,直径4.7厘米,外形为花瓣造型,正中红五星内镌有开国领袖毛泽东侧面浮雕头像,环绕四周刻有“庆祝中央人民政府成立”铭文,工艺极为精美。     中央人民政府成立纪念章(图2),红铜质,表面镏金涂漆,通径2.8厘米,上方是一面迎风飘扬的五星红旗,寓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正中是天安门和华表,上方刻有“1949.10.1”日期。外圈镌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纪念”繁体汉字。此章设计严谨,蕴意丰富,制作精细,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民族特色。开国大典的亲历者刘向勃在《开国纪念章唤起的回忆》(原载1999年9月23日《光明日报》)一文中记述了有关背景:“这枚纪念章是开国大典后颁发给我们参加大会服务人员的纪念品。据开国大典筹备会经手制作该纪念章的夏允恭同志说,当时制作数量不多,仅有两千枚左右,是由当时设在北京北池子的人民美术工作室的工厂承制的,筹备会还特为纪念章制作批给工厂二两黄金做原料。”另一种版式的中央人民政府成立纪念章(图3),设计制作与前一种徽章大同小异,区别在于规格略小,通径为1.6厘米,外圈铭文字体较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主席纪念章(图4),铜质,上方绘有飘扬的五星红旗,中间镌有毛泽东主席雕像,外圈铸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主席”铭文。中国人民领袖毛主席纪念章(图5),铜质,中间镌有毛泽东主席雕像,背景为飘扬的五星红旗,上方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的时间“1949”年,下方铸有“中国人民领袖毛主席纪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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