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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華簡·金縢》
来源:老闷的新浪博客 时间:2012-02-26
《清華簡》中有《金縢》一文,此文亦見于《尚書》。《金縢》內容事關周初周公攝政事,是後人探究周初政治情態的重要參考資料。
老悶初讀《清華簡·金縢》,覺得其內容與今本《尚書》之《金縢》頗一致,行文次序略有不同而已;而就內容言,僅有簡省,絕無增益—— 頗懷疑其為基於今文《尚書》之冒牌偽作。其後,經過仔細分析,老悶推翻了自己的懷疑,相信《清華簡·金縢》乃是“真品”!
陳民鎮、胡凱在《清華簡<金縢>集釋》一文中解讀簡書《金縢》如下:
武王旣克殷三年【1】,王不豫,有遲【2】。二公告周公曰:“我其爲王穆卜。”【3】周公曰:“未可以蹙吾先王。”【4】周公乃爲三壇同墠,爲一壇於南方,周公立焉,秉璧戴珪【5】。史乃册,祝告先王曰:“爾元孫發也【6】,遘害虐疾,爾毋乃有服子之責在上【7】。惟爾元孫發也,不若旦也,是佞若巧能,多才,多藝,能事鬼神【8】。命于帝庭,溥有四方,以定爾子孫于下地。爾之許我,我則厭璧與珪;尔不我許,我乃以璧與珪歸。”【9】周公乃納其所爲攻【10】,自以代王之說,于金縢之匱【11】,乃命執事人曰:“勿敢言。”就後【12】,武王陟【13】,成王猶幼,在位。管叔及其羣兄弟乃流言于邦【14】,曰:“公將不利於孺子。”周公乃告二公曰:“我之□□□□無以復見於先王。”【15】周公宅東三年,禍人乃斯得【16】。於後,周公乃遺王詩,曰《鴟鴞》【17】。王亦未逆公【18】。是歲也,秋大熟,未穫。天疾風以雷,禾斯偃,大木斯拔。邦人□□□□弁,大夫端【19】,以啓金縢之匱。王得周公之所自以爲攻,以代武王之說。王問執事人,曰:“信。繄公命我勿敢言【20】。”王搏書以泣,曰:“昔公勤勞王家,惟余沖人亦弗及知【21】。今皇天動威,以彰公德。惟余沖人其親逆公,我邦家禮亦宜之。”王乃出逆公至郊【22】。是夕,天反風,禾斯起,凡大木之所拔,二公命邦人盡復築之。歲大有年,秋則大穫。
同時,老悶在這裡也列出今文《尚書》之《金縢》如下,供參照:
既克商二年,王有疾,弗豫。二公曰:「我其為王穆卜。」周公曰:「未可以戚我先王。」公乃自以為功,為三壇同墠。為壇於南方,北面周公立焉;植璧秉珪,乃告太王、王季、文王。史乃冊。祝曰:「惟爾元孫某,遘厲虐疾;若爾三王,是有丕子之責于天,以旦代某之身。予仁若考能,多材多藝,能事鬼神;乃元孫不若旦多材多藝,不能事鬼神。乃命于帝庭,敷佑四方,用能定爾子孫于下地;四方之民,罔不祗畏。嗚呼!無墜天之降寶命,我先王亦永有依歸。今我即命于元龜,爾之許我,我其以璧與珪,歸俟爾命,爾不許我,我乃屏璧與珪。」乃卜三龜,一習吉。啟龠見書,乃并是吉。公曰:「體,王其罔害;予小子新命于三王,惟永終是圖。茲攸俟,能念予一人。」公歸,乃納冊于金縢之匱中。王翼日乃瘳。武王既喪,管叔及其群弟乃流言於國,曰:「公將不利於孺子。」周公乃告二公曰:「我之弗辟,我無以告我先王。」周公居東二年,則罪人斯得。于後,公乃為詩以貽王,名之曰「鴟鸮」;王亦未敢誚公。秋,大熟,未獲,天大雷電以風,禾盡偃,大木斯拔;邦人大恐,王與大夫盡弁,以啟金縢之書,乃得周公所自以為功,代武王之說。二公及王乃問諸史與百執事。對曰:「信。噫!公命,我勿敢言。」王執書以泣,曰:「其勿穆卜。昔公勤勞王家,惟予沖人弗及知;今天動威,以彰周公之德;惟朕小子其新逆,我國家禮亦宜之。」王出郊,天乃雨。反風,禾則盡起。二公命邦人,凡大木所偃,盡起而筑之,歲則大熟。
老悶注:
【1】今文《尚書·金縢》作“二年”。二年、三年之別,蓋緣於不同之計數方法,未必有本質區別。《說文》曰:“秊(年),穀孰也。”若以穀熟次數計算,而不按後世次之年改元之規,則此“三年”相當于武王二年。
【2】“遲”字隸定有誤,此字當從黃懷信說,徑解為“疾”。“疾”字金文作:
而“犀”字金文作:
二字皆從“矢”得聲,故得通假。廖名春、宋華強、蕭旭之說皆捨近求遠。
【3】按《周禮》,周有“太師”、“太傅”、“太保”三公,此“三公”蓋對應于太公望(師尚父)、周公旦和召公奭。果如此,則此處之所謂“二公”指“三公”除周公旦之外的師尚父和召公奭。《集釋》編者說:“此‘告周公’三字不必有,且二公亦未必專告周公,今本長,簡書三字當是後人據意而增。”—— 此說不合邏輯,因為,若“二公”非“告周公”,則何不直書“二公”為“太公、太保”,以免歧義?
【4】蹙,整理者曰“憂”也,廖名春曰“動”也,《集釋》編者曰“近”也。老悶曰,蹙,“禱”也。蹙,精母幽部,tslo。禱,端母幽部,tlo。上古“ts”、“t”二聲通,例子比比皆是。“禱”者何也?今人告祖先其所困苦之事,報祖先以珪璧,而望祖先賜福也。上古人有疾病,他人常為之“禱”。《論語·述而》曰:“子疾病,子路請禱。”《韓非子·外儲說右下》曰:“秦襄王病,百姓為之禱。病愈,殺牛塞禱。”周公的意思是說,不可以用“穆卜”之法向先王祈福。
【5】所謂“三壇同墠”,孔傳云:“因太王、王季、文王請命於天,故爲三壇。壇築土,墠除地,大除地,於中爲三壇。”可信!《清華簡》曰“秉璧戴珪”,今文《尚書》曰“植璧秉珪”,其實是一回事。秉,握也,執也,持也。《阜陽漢簡·詩經·木瓜》曰:“投我以木瓜,報之以瓊琚。匪報也,柄以為好也!”此“柄”即“秉”也。戴,通“値”。《爾雅·釋地》曰:“岠齊州以南戴日為丹穴,北戴斗極為空桐,東至日所出為太平,西至日所入為大蒙。”這裡的“戴”就通“値”。進而,“値”通“執”、“持”。《詩經·陳風·宛丘》曰:“坎其擊鼓,値其鷺羽。”植,無非也就是“値”,也就是“執”、“持”。在這裡,從文采來說,無所謂《清華簡》勝或今文《尚書》勝,老悶認同宋華強說,不以《集釋》編者之說為然。
【6】“史乃冊”是史官備好簡冊之義。“祝曰”的主語是周公,不是史官。“爾元孫發也”今文《尚書》作“惟爾元孫某”。孔傳云:“某,名。臣諱君,故曰某。”看來其說不確。《史記·魯世家》云“元孫王發”,亦未有避諱。然而,今文《尚書》之云“某”亦頗有古意,未必如黃懷信先生所云“今本作‘某’當是後人所改”。其實,避諱的風俗來源很早,雖所謂“臣諱君”之說過於迂腐,但祈福之時不直呼被祈福者之名,倒甚合乎避諱之本原。
(曲阜師範大學黃懷信先生)
【7】毋乃,莫非。“備(服)子之責”,今文《尚書》作“丕子之責”。服,役使也,使服侍也。《周易·系辭下》曰:“服牛乘馬,引重致遠,以利天下。”責,求也,取也。按《說文》,“責”字的古義正是“求”。所謂“爾毋乃有服子之責在上”,即是說:“高高在上的你們啊,莫非有讓後輩快快來服侍的要求?”據《集釋》編者言,廖名春先生亦持此說。另,“在上”之後的標點當是問號。
【8】“是佞若巧能”之“是”用的正是此字之本意:寔也,实也,情也,信也,是一个副词。參見老悶博文《漢語係詞的來源》。佞,巧也。若,而也,連詞。金文《尚書》之所謂“仁若考能”顯然是誤寫,而《清華簡·金縢》之真實性立現!
【9】所謂“厭璧與珪”,即將珪璧掩埋於地下奉送先人也。厭,當通“掩”、“蓋”。另,金文《尚書》之對應段落曰:“爾之許我,我其以璧與珪,歸俟爾命,爾不許我,我乃屏璧與珪。”老悶認為,這段稍顯莫名其妙的記載蓋是文本傳抄中發生錯亂之結果,原話當是:“爾之許我,我其屏璧與珪;爾不我許,我乃以璧與珪歸,俟爾命。”屏,掩也,蓋也,埋也。《左传·昭公二十七年》曰:“屏王耳目,使不聰明。”是例證也。據此可以看出,《清華簡·金縢》的真實性是頗值得信賴的!
【10】“其所爲攻”之“攻(原文左‘示’右‘工’)”者何也?《集釋》編者引用了《周禮•大祝》文句,曰:“掌六祈,以同鬼神示,一曰類,二曰造,三曰禬,四曰禜,五曰攻,六曰說。”看來,“攻”是禱祝之一法,而下文“自以代王之說”的“說”亦然也。
(琢磨“匱”字時,老悶忽然想起了“買櫝還珠”的故事)
【11】所謂“金縢之匱”,當然是一種匣子,用來裝簡冊。匱、匧、匣,皆同源字也,音同或極近。縢,通常認為是“緘”的意思,大概是一種用來捆縛書匣的絲繩吧?《說文》曰:“緘,束篋也。”如果老悶一直以來所認為的“朕”字聲母從“g(l)”、不從“d(l)”之說不謬,則“縢”、“緘”二字幾乎音同。
【12】“就”字《集釋》編者解讀為“即”,并引《史記•扁鵲倉公列傳》“即後九日不死”句,可通。《史記》同篇中又有曰:“齊中郎破石病,臣意診其脈,告曰:‘肺傷,不治,當後十日丁亥溲血死。’即後十一日,溲血而死。”可見,“即後”也就是“此後”。
【13】陟,簡書原文作“力”。此“力”或亦可通“履”。《禮記·表記》云“履其位而不履其事”,《尚書·舜典》云“汝陟帝位”,可見,登基可用“陟”字亦可用“履”字。當然,“陟”、“履”在此乃是君王死後登天之謂。
【14】邦,今文《尚書》作“國”,當是避漢高祖劉邦諱。一例,今本《詩經》之《國風》楚簡均作《邦風》。
(此人一發達,《邦風》就改叫《國風》了)
【15】缺字處只好參考今文《尚書》。“我之弗辟”之“辟”當從《說文》,法也,亦即“罰”也。《逸周書•作洛》所謂“降辟三叔”,也即“降罰三叔”。“我之弗辟”的意思就是“如果我不懲罰(之)”。鄭玄解“辟”為“避”,不合邏輯。所缺四字,蓋是“弗”、“辟”、“我”和“乃”。
【16】“東”,或謂即洛邑,或謂在管、蔡之間。“禍人乃斯得”,今文《尚書》作“則罪人斯得”。斯,或謂是賓語前置之標誌,或謂是語氣詞。還有一種可能是,“斯”通“悉”,從而與“盡”同義。簡文下文之“禾斯偃”,今文《尚書》作“禾盡偃”;簡文下文之“禾斯起”,今文《尚書》作“禾則盡起”。
【17】鴟鴞,簡書原文作“周鴞”。從音韻而言,“周”通“鴟”無甚疑問。
《鴟鴞》見於《詩經•豳風》,其文曰:
鴟鴞鴟鴞,既取我子,無毀我室。恩斯勤斯,鬻子之閔斯。
迨天之未陰雨,徹彼桑土,綢繆牖戶。今女下民,或敢侮予。
予手拮据,予所捋茶,予所蓄租,予口卒瘏,曰予未有室家。
予羽譙譙,予尾翛翛。予室翹翹,風雨所飄搖,予維音嘵嘵。
鴟鴞,也即貓頭鷹,首似人面,二目有神,夜間出沒,叫聲淒厲。
(鴟鴞 = 貓頭鷹)
首先,此詩類在“國風(邦風)”,故其蓋是民間作品,未必真為周公所作。
其次,周公以此詩貽成王,其含義究竟為何?詩中鴟鴞之所指,古來學者或謂武庚,或謂管叔—— 可惜,都不甚通。其實,從《金縢》上文周公之禱祝太王、王季、文王來看,鴟鴞蓋喻指周王室先祖!我們知道,商人有祖先崇拜,而鴟鴞正似先人故去、登天后不死魂靈之化身。商人又有鳥崇拜,而基於鴟鴞形象之青銅器屢見出土—— 或者,商人所崇拜之鳥,也即鴟鴞,也即祖先。商周之際,周人或也懷有同樣的觀念。老悶猜測,所謂“鴟鴞鴟鴞,既取我子,無毀我室”一句,按周公之譬喻,可以解讀為“祖先啊,你們既已把武王帶走,可不要得寸進尺,讓尚在人間之我等家破人亡”—— 卑微的“我等”面對先靈哭訴、求饒,其情或可令先靈不忍?
周公貽詩,其事當發生於周公亡故前夕。下文“王亦未逆公”及“是歲也”以下文字表明,周公亡故於東,之後乃“顯靈”於周。
【18】逆,“迎”也。今文《尚書》之“誚”費解,怕是傳抄之誤字。
【19】參考今文《尚書》,所缺四字蓋是“大”、“恐”、“王”和“乃”。“弁”、“端”者何?非冠即服也,著之蓋示恭敬也。
【20】繄,對應於今文《尚書》之“噫”。“噫”是單音節嘆詞,在獨字句“信”之後,讀之不很順口。廖名春先生云:“今本《金縢》之‘噫’當讀爲‘抑’,但它旣非‘恨辭’,亦非選擇連詞,而是轉折連詞,表示轉折語氣……。”此說可信!
【21】沖人,《史記•鲁周公世家》作“幼人”。《尚書•盤庚》曰:“肆予沖人,非廢厥謀,吊由靈。”《尚書•大誥》曰:“洪惟我幼沖人,嗣無疆大歷服。”又曰:“肆予沖人,永思艱。”又曰:“越予沖人,不卬自恤。”孔傳云:“沖,童也”,可信。相對於祖先而言,後人皆是“幼人”、“沖人”。
【22】郊,簡書原文作“鄗”。認定“鄗”字通“郊”,可取。但是,《集釋》編者說:
《史記•鲁周公世家》以爲成王出郊在周公薨後,恐誤。鄭玄等舊注當是,指周公生前事。清華簡上文言“是歲也”,且明言“逆公”,爲我們提供了答案,實澄清千古疑雲矣!
老悶不能同意此說。其實,所“逆”之“公”非周公本人也,實則其魂魄也。否則,周公安得于疾風、勁雷、禾偃、木拔之後即刻自東返周?即便周公已在途,成王及士大夫安得以知之?可見,成王與眾人如郊,乃是舉行儀式,安撫周公之魂靈。“是歲也,秋大熟”,乃是指周公死後當年秋天。《集釋》編者一句“澄清千古疑雲”話畢,便落入鄭玄偽說窠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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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記】
陳、胡二先生之《集釋》一文甚好,對於好古而求“與時俱進”者甚有幫助!
《集釋》編者在“解題”部份云:
周公欲代武王死,亦見諸《左傳》哀公六年及《元秘史》的相類傳說,前賢已有所揭橥,大抵當楚簡所見之代禱。《金縢》之故事,則是一個皆大歡喜的結局。《金縢》反映了西周初肇的一系列歷史事件,并反映了相關宗教情形,具有較大史料價值。關於清華簡本與今本的關係,李學勤先生認爲應分屬於兩個不同的傳流系統,廖名春先生則以爲竹書本《金縢》從整體上要晚於今本,要劣於今本。黃懷信先生亦指出,對讀清華簡《金縢》與今本《尚書•金縢》,可知簡書《金縢》總體上較今本晚出,簡書對原作有節略、壓縮與改寫;今本則更多地保留了原始面貌。但簡書又不全本于今本,今本也不是原始之作。說明古書流傳,傳抄者多可改易增删文字,乃至移動句子,改變句式。這種現象,對于重新認識《古文尚書》當有幫助。筆者以爲,要判斷孰優孰劣、孰先孰後爲時尚早。可以肯定的是,清華簡《金縢》內容之原始性、早期性,爲我們提供了新的探索路徑。
就此,老悶的看法是:
【a】《金縢》之故事,不是一個皆大歡喜的故事,而是一個情節跌宕起伏的悲劇故事。作者之敘事能力,堪稱一流!
【b】清華簡本和今本《金縢》一脈相承。李學勤先生稱二者“分屬兩個不同的傳流系統”,令人費解。
【c】今本《金縢》文句有大的錯亂,亦有錯字。廖名春先生言清華簡本“劣於今本”,老悶不敢苟同。
【d】清華簡本和今本《金縢》之寫作時間,怕難以貿然確認先後。黃懷信先生所謂清華簡本“較今本晚出”之說未必有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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