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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各庄刘氏老茔碑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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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31 18: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北
     “吴各庄刘氏老茔碑记”点校完了,定有不妥之处,请各位老师、一剑兄、小菜弟指正。


                               吴各庄刘氏老茔碑记
    且夫天地之间,物各有主,虽拳石撮土,犹有专归,况兆域之至重者乎?
    玉邑城东,有远名五虎庄,近曰吴各庄。其村南有旧茔一所,相传乃隋唐刘姓之裔,地广塚多,已历千余载。叠遭割据,两姓替更,代远年湮,其坔被人侵占,其塚亦随灭没。茔东毗连一坑,约十三亩,乃众水汇聚之区,咸呼之曰“老坟坑”。原刘姓旱年则使土,涝岁则潜鱼,匪一日也。予垂髫时,在外祖李姓家,尝从群儿游戏,未明结网,只晓临渊。回忆往昔,殆逾周甲矣。道光己丑(1829年)后,累岁炎暵,刘姓于坑内凸处挑垄耕种,凹处秧苇蓄魿,得利则作祭扫之赀。日久月长,芦苇滋蔓盈池。因利泽之深,竟启他人窥伺。同治癸酉(1873年),忽孙氏恃旗籍付姓为之戚,称为占圈,希图己有,与刘姓互控。无据,邑令冯公断作官田。当聚讼之际,存券者乃蛮子营刘正旺、正远、正心,武生建永、建章诸人愤出呈据,复鸣官晣厥理,饬谕报垦升科,遵例纳粮,永为刘族祭田。存卷于案而息争焉。或问曰:“坑内有别户苇田,茔边似齿牙交错,斯何为?”答曰:“睹厥图,无不惑。焉有地界参差如斯眩乱,况茔外塚荒征与众塚同,或族姓垦熟私质。概毋柯枝,姑阙之而已”。今春其族众祈予为文,答之曰:“予武夫,何能属文?”推之再三,不得已聊撰数言以志。复绘茔图,勘其地,竖其碑,捐其文,俾各村刘姓敬惜之,供奉之,宝藏之,永为后来佐证。
    由此而知,物各有主,妄希者鲜获,应得者自归矣。
   
    恩赐六品顶戴邑武生王敬德撰书
    龙飞光绪年岁次乙亥(1875年)十一月中浣谷旦合族薰沐公立

    注:1、此碑记中,“坔”、“魿”、“暵”为原字;
        2、“塚”字原碑刻为“塜”,peng,”塳”,尘土的意思,现译为“塚”,同“冢”;
        3、“挑垄耕种”的垄字,原碑刻为“堼”字寸换为又,还没找到与其通假的字。
发表于 2012-11-1 08:4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soso_e179:}麻山兄点校精当,显示出学养丰厚、造诣不凡{:soso_e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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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 13:1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北京
热烈祝贺!{:soso_e179:}{:soso_e179:}{:soso_e179:}{:soso_e163:}{:soso_e163:}{:soso_e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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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 14:4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读后有三点收获。
     1、吴各庄原名五虎庄,始建于隋唐时期。此说纠正了《玉田地名志》的一处谬误;
     2、与明朝永乐年间的移民相比,吴各庄刘氏是原住民,历史比较悠久。因为我县原住民大多没有家谱,很难找到准确资料,这篇碑文中的有关信息弥足珍贵;
     3、到清朝后期,旗人虽然仍然享有一定特权,但与清朝前期相比,境况差多了。孙氏依仗有个旗人亲戚,妄图霸占刘氏地产,但是没能得逞,本县县令冯端人粉碎了他的美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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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 16:0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内蒙古
点校的好,不想到了清末还有旗人占圈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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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 20:2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翻译成白话文就会更好{: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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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4 11:2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soso_e160:}{:soso_e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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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4 19:5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soso_e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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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2-11-19 21:06 | 来自北京
猜度“柯枝”一词后,再回首“概毋柯枝”的前言后语,觉得“当聚讼之际,存券者乃蛮子营刘正旺、正远、正心,武生建永、建章诸人,愤出呈据,复鸣官晣厥理,饬谕报垦升科遵例纳粮”几句话在点断上似乎有再斟酌的必要,不揣菲薄,在此冒昧的向老弟进一言。
 楼主| 发表于 2012-11-19 21:5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我在点断时,对“存券者乃蛮子营刘正旺、正远、正心,”与“武生建永、建章诸人“之间的关系拿不准,存券者、呈据者、复鸣官者。请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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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2-11-20 19:59 | 来自河北
麻山老怪 发表于 2012-11-19 21:59
我在点断时,对“存券者乃蛮子营刘正旺、正远、正心,”与“武生建永、建章诸人“之间的关系拿不准,存 ...

窃以为这样点断或成一说:存券者乃蛮子营刘正旺、正远、正心。武生建永、建章诸人愤出,呈据复鸣。官晣厥理,饬谕报垦,(此处是否点断需查术语)升科遵例纳粮.......谨此,供老弟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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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纠正:考虑应在“遵例”前点断。  发表于 2012-11-20 20:0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20 20:2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鸣官”是明清常用的词语,就是向官府控告;“垦升科”是清朝对无主荒地进行开垦的一种制度。这两个词好象不能拆开,继续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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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2-11-20 20:43 | 来自河北
谢谢指点!存券者旺、远、心也;路见不平挺身而出,呈据复鸣者武生建永、建章诸人也;晣厥理,饬谕报垦升科者,(县)官也。三个主语各有所谓,此当属文脉也。望继续探讨!
 楼主| 发表于 2012-12-8 08:3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天地之间,物各有主,就是一块石头、一堆土,尚且有专门归属,何况坟地这种很重要的地方呢?
    玉田县城东边有一个村子,过去叫五虎庄,现在叫吴各庄。村南有一片老坟地,相传是隋唐时期刘姓的后代所有。地广坟多,已经有一千多年了。因屡遭互相侵占,两家交替占用,年代太久远了,这块坟地被外人侵占,刘家的坟头也随着没有了。坟地东边连着一个老坑,大约有十三亩,有多条沟河水汇集到这里,人们都叫它“老坟坑”。原来,刘家遇到旱年就从坑中使土,涝年就在坑里养鱼,不是一天两天了。我小时候,在外祖父李家,曾经跟一群小孩儿在这里玩游戏,不知道做鱼网捕鱼,只知道在坑边观看。回忆这些往事,大概已经有六十年了。道光己丑(1829年)以后,因连年干旱,刘家就在老坟坑内,挑高处种点儿庄稼,在低洼处秧点儿苇子养鱼,所获得的收入就作为祭扫祖坟的钱。天长日久,芦苇到处滋生,长满了池塘。由于获利较多,竟然引起外人的注意。同治癸酉(1873年),突然有一家姓孙的,仗恃着有旗籍姓付的是他们家亲戚,说是“跑马占圈”,想把老坟坑据为己有。与刘家互相控告,因都没有凭据,冯县令就把这块地断作了官田。正当众人争辩不休的时候,保存地契的蛮子营村刘正旺、刘正远、刘正心,还有武生建永、建章等人气愤地出来,呈上凭据,又上告官府要求弄清此事。官府判令,此块地报垦升科,遵照条例缴纳粮食,永远作为刘氏家族的祭田,并将案卷存档,平息了这场官司。有人问:“坑里有别人家的苇田,坟地边界又犬牙交错,这如何解决?”县令回答说:“如果看这个坟图,没有不糊涂的。
哪有地边参差不齐,如此缭乱的,况且坟地之外的坟头特征与众多的坟头相同,或许是你们家族垦熟的旱地私占了。一概不要再刻嚓了,这事暂且放在一边吧。”今年春天,刘氏家族众人请求我撰写碑文,我回答说:“我是一介武夫,如何能够写碑文。”推拖再三,不得已就撰写了几句作为记载,又绘制了一幅坟茔地图。勘量这块坟地,竖起这块石碑,撰写这篇碑文,使各村刘氏族人敬惜它,供奉它,宝藏它,永远作为以后的证据。
    由此可知,物各有主。妄想得到的很少能够获得,应该得到的自然会归还。

点评

游客
焉有不宜断开,反诘语。  发表于 2012-12-25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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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8 19:0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好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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