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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2-10-28 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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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河北
东方一剑 发表于 2012-10-28 18:19 
谢谢您的评点!我这人有些懒散,喜欢随心而发。格律学起来头疼,实在整不了,只能搞一点顺口溜一类 ...
其实呢,律诗并不复杂,只要注意一个他固定的格式就行了。其他与竹枝、古风、自度没有什么区别。律诗和词不是诗的唯一诗体,但作为诗词爱好者,还是应掌握一些最基本的常识,这对提高自己的文字运用是有好处的。
一是三平尾和三仄尾,是说一句诗句中的最后三个字不能都是平声字和仄声字。按中华新韵,我们日常汉语中的一声、二声字都是平声字,如,“一”、“姨”,都是平声;三声、四声都是仄声字,如:“以”、“义”则是仄声字。
二是不能孤平,是说一句诗句是不能出现两仄声字中夹着一个平声字的现象如“雨来雾去柳呼风”,这句诗中,的“来”字正好被前面的“雨”和后面的“雾”夹在了当中,这就是孤平。
三是不能合掌,那就是说中间两联的对仗句中的出句和对句不能都说一个意思,如“千家求雨雨方至,万户呼云云却流”,这句中的“千家”与对句中的“万户”说的都是人家,是一个意思,这就是合掌,典型的还有“福如三江水,禄比四海涛”“生意兴隆通四海,财源茂盛达三江”更是合掌。但作为对联贴门上或说的过去,但入律诗则是大忌。
四是失粘,粘句是律诗的基本要求,也就是说上下句要相粘,这里面有个重要的一环,就是诗句中的第二个字,最为关键,如“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五岭逶迤腾细浪,乌蒙磅薄起泥丸”中的“岭”字必须与“水”字相粘,这两个字必须都是平声或是仄声字,下面的诗句以此类推。就是说第三 、五、七句是的第二个字必须与第二、四、六句中的第二个字的平仄相同。
五是对仗,律诗非常讲求对仗,更强调第三与四;第五与六句必须对仗,其他可对可不对,关于对仗的要求,可参照有关的资料要求。
六是不要出律,律诗,每句诗的第一、三、五字可不讲平仄,但第二、四、六必须按格律要求去填,这就是所说的“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必遵”。
掌握这些,就可以了,至于说诗写的好与不好,那是作者运用文字的能力的事了。是另一番功夫。
仅供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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