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田论坛-玉田生活网

查看: 672|回复: 0

动迁房屋争议应当在两年内起诉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10-25 18: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北
         一、问:动迁房屋,我家有我奶奶和我等2人户口,给两套房屋,货币补偿。房屋我爸爸说是我爷爷留给他的,不写我的名字。拿到的是期房。除了这次动迁没有其他房子。
       答:关键是否同住人。承租人和拆迁人是共有的。从拆迁房屋来源和年龄考虑适当多分。实践中照顾老年人权利。货币也是均分的。父亲作为代理人不办理,可以起诉到法院分割。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协议。若代理人签订的拆迁协议侵犯共有人利益的,可以主张无效。代理人代理行为由被代理人承担后果。自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两年内,可以起诉。
      你的权利受到侵害,可以把奶奶的继承人作为被告起诉。奶奶送给他人中有你的,可以起诉无效。
        二、问:我外公外婆二个子女,我和外公外婆居住。房子户口五个。房子拆迁时,分的拆迁款。户口里没有我的名字。还没有买房子。妈妈先于外公去世,可以代位继承吗?
        答:代位是晚辈继承,问题是份额,外婆失踪了,舅舅户口在里边,是有份额的。房子很大,与户口没关系了。属于产权人了。是同住人了。假设全部是外公外婆,各有一半。外公治疗费可以要求舅舅分担。不愿意出的话,你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以要求多分。
         三、问:承诺不争房产的舅舅允诺不争了。但是,后来又争拆迁款了。外婆去世后,联系少了,现在安置了房子和款。舅舅又闹了,要了款项了。事先我们支持了一部分舅舅盖房子的钱。没有计较舅舅户口在老房子里。舅舅就是觉得当时要钱少了。怎么弄?
        答:从原来法院判决你舅舅有居住权。归同住人共有。你舅舅要求共有是可以的。但是你家里花了30万,究竟是放弃了居住权,还是没有放弃。当时知情权人你外婆去世了,你可以录音交谈中录下了作为证据。
       四、问:我就是老公动迁房子了,分钱了,每个人九万六。买了四室两厅房子。那个房产证是其爸爸、女儿,老公三口之家,他前妻都分在一起的,分开来住的。离婚了。现在,他妈妈不让我进去住。
      答:动迁款时产权人共有的。需要有相对应的房子。所以2000年动迁,2001年房子,他母亲、女儿、姐姐都有产权,可以告他们跟动迁相关人员。要求分割房屋。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