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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遭遇限购政策,是否能解除购房合同。
答:首付需要二三 十万元。2011年当时没有限购政策,最近告诉的无法买了。法定解除权:不可抗力,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迟延履行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可以先发一个通知解除函。事实上无法履行了,交易中心无法过户了。或有损失不支持,必然损失支持。
补充协议不违法法律禁止性规定是有效的,双方要遵守契约精神。
二、房子出租给李先生,出售给他人了。承租人起诉要求撤销房屋买卖合同。
答;出售房屋要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房屋已经过户了,第二次续租是短期的事实履行合同。属于不定期合同,随时可以解除租赁合同。230条规定给予承租人合理期限1至3个月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没有写明承租用途,不受影响的。
三、学校、幼儿园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没有担保权利。没有约定利息的,自催告之日起可以计算利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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