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国际 (2003年12月09日 15:43)
记者:冯广文 李政林 编辑:刘阳 主持人:撒贝宁 嘉宾:中国政法大学 洪道德教授 主持人:各位好,这里是《今日说法》演播室,欢迎您参与我们今天的节目。今天我们请到演播室的嘉宾是中国政法大学的洪道德教授。洪教授,应该说家家户户几乎都会跟银行打交道,所以说每家每户不管你钱数多少总会有几张存折,对于存折来讲,人们对它的最基本的理解就是当我把钱存到你银行以后,凭着这个存折我就能够取回我存在你那个地方的钱。但是就是一张存折,给广东电白一个叫周世坤的生意人带来了一场噩梦,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我们先来看一下记者给我们带回来的调查。 一张50万元的存折让周世坤有了一些不同寻常的遭遇。事情还得从10年前说起,1993年9月份的一天,他拿着这张存折到电白县羊角镇信用社去取钱,结果却让他大吃一惊,信用社的工作人员说这张存折是假的。周世坤听了觉得很震惊,他说他是通过羊角镇信用社一个叫何瑞源的人把钱存进去的,何瑞源就是信用社的人,存折上也有信用社的公章,怎么会是假的呢?但无论他怎么解释,信用社都不给他兑这笔钱。 何瑞源是羊角镇信用社的外勤人员,他的工作通常都是拿着盖有信用社公章的空白存折,到村里去吸收存款,然后再到信用社去报账。周世坤说,他把50万给了何瑞源,何瑞源才写了这张存折给他,现在信用社却说存折是假的,这是怎么回事呢?周世坤又急忙去找何瑞源,没想到两个人坐了下来一提起这笔钱的事情,何瑞源就开始破口大骂并把周世坤赶了出去。周世坤说,他和何瑞源是老乡,何瑞源多次到家里动员他存款,考虑到既是熟人又是老乡,周世坤就答应把钱存到他那里,没想到现在信用社和何瑞源都不认账了。 然而,就在这时,又传出了何瑞源因挪用公款被逮捕的消息。听到这一消息,周世坤更着急了,他那50万元是不是也出什么问题了呢?思来想去,他决定将羊角镇信用社告上法庭。他认为自己把钱给了信用社的人,存折也是信用社的,信用社就应该负责。就在周世坤 等待法院开庭时,一件更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一天中午,有6个人闯进周世坤的家让他交出那个出事的存折,随后硬让周世坤跟他们走。 把周世坤带走的是电白县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原因正是那张50万元的存折。马瑞彬就是当时办案的主要人员。他告诉记者,当时反贪部门接到信用社方面举报,他们怀疑周世坤与何瑞源勾结,伪造存折,挪用公款,电白县检察院进行立案查处,并把周世坤带过来了解情况。对于信用社的说法,周世坤矢口否认,他说自己把50万元钱存入银行,怎么就是挪用了银行的钱呢? 那么,周世坤到底有没有把50万元钱存到信用社里,如果存了这笔钱又为什么没入信用社的账呢?检察院查明,当初何瑞源的儿子何水太和一个叫罗云中的人合伙做生意,想借周世坤50万元周转一下。周世坤不肯借钱,罗云中、何水太就要求周世坤把50万存进信用社,这样他们好向信用社贷款。考虑到自己的钱没有风险,周世坤便同意了。于是,何瑞源父子一起来到周世坤的家,周世坤便把30万的现金和20万的汇票给了他们,何瑞源当场开出了50万元的存折交给了周世坤。 但是,这50万元并没有被拿到信用社入账,而是直接被何水太和罗云中拿去做生意了并且赔得精光,人也消失得无影无踪,并且信用社说周世坤的存折是假的。那么,这张50万的存折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呢?电白检察院进行了进一步的调查,确认存折是真的无疑。但是,检察院认为尽管存折是真的,但是周世坤实际上很清楚何瑞源是把钱拿去给儿子做生意了,这就是三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也说明那50万根本不是存款而是借款,这个存折也就无效的。那么,当时周世坤拿出这50万的时候真实意思又是什么,这50万到底是借款还是存款呢? 在检察院调查的过程中,作为当事人的周世坤却有前后两种截然不同的说法。到检察院的第一天,他坚持说50万是存款,而随后的两天却又改口说是借款,这又是为什么呢?周世坤告诉记者,隔离调查的4天对他来说就是噩梦一般。他说他刚一进门,就被一脚踹到了地上,随后就被铐在椅子上,他说自己从来没有借钱的意思就被吊在窗户的防盗网上,前后达30多个小时,造成他的双腕软组织挫伤。由于太难受,他忍不住哭起来,检察院的人员就把窗帘塞进他的嘴里并连续40多个小时不让他睡觉,直到今天回想起当时的情景他仍然心有余悸。 周世坤说,他实在无法忍受肉体上和精神上的折磨,就只好说那笔钱是借款。而检察院则说这是周世坤为了得到那50万而编造的谎话,并且否认曾把周世坤吊在窗户上的事实。最后,电白县检察院认定这50万元不是周世坤与何瑞源合伙挪用的公款,所以周世坤也就构不成犯罪。被隔离调查了4天之后,周世坤回家了,而那张存折也被检察院作为证据扣了下来。同时,由于何水太和罗云中下落不明,作为本案的重要的第三人不能出庭,法院便中止了周世坤讨要50万的案件的诉讼。 周世坤说那张存折给他惹了那么大的祸,不仅自己损失了50万,在检察院的遭遇更成了他心中永远的伤疤,他再也不想提这件事了。这件事就此搁了下来,而这一搁就是9年。直到2002年7月,电白县检察院通知他去取回那张存折。拿着那张失而复得的存折,想到9年来为此遭受的种种磨难,周世坤的心再也不能平静了。他再次走进了法院,要求羊角信用社还他50万元存款的本息,电白县人民法院重新开庭审理此案,而羊角信用社方面却坚持它们不该兑这笔钱,他们认为周世坤的钱给了何水太,就应该向何水太要钱,信用社不应该负责。 此时,被保外就医的何瑞源也出庭作证,开那张存折只是为了向周世坤借钱,那笔钱并没有存入银行,但无论是信用社还是何瑞源都拿不出这50万元是借款的有效证据。周世坤说,他从来都没有答应借钱给谁,他只是把钱存进了信用社并当庭拿出了那张存折,他说他把钱交给了在信用社担任吸储员的何瑞源,并且还办了存款手续就等于把钱存进了信用社。钱没有入信用社的账,这说明信用社的管理有漏洞。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存折是真实的,原、被告存款关系成立,何瑞源是信用社的工作人员,他吸收存款是职务行为。因此,羊角信用社要对何瑞源吸收存款的活动承担责任。2003年2月,电白县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判羊角信用社兑付周世坤50万元存款的本金和利息,法院的判决让周世坤感到无比欣慰。他说,不仅他的钱能要回来了,更重要的是他造假存折的罪名得以彻底洗脱,同时也觉得他在检察院所遭受的不白之冤也应该有个说法,不能白白遭受皮肉之苦。 于是,周世坤一再向上级检察机关投诉电白县检察院违规办案,但始终没有回音。羊角信用社则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了上诉。目前,本案正在二审中。 主持人:洪教授,看完这个案子以后,我想大家可能对两个问题非常关心。第一个就是周世坤存进信用社的50万能不能拿回来,第二个问题周世坤是怎么就不明不白地被搅进了贪污挪用公款这个案件的共犯当中。首先这个钱和这个存折怎么看? 洪道德:这就是正常的存款,等于信用社授权它的信贷员可以下去收款,不管收来的钱有没有入到信用社,对于存款人来讲都可以把它视为钱已经交给信用社了。第二步是业务员应该拿着钱回去交给银行,但是他在这个环节出了问题,那是因为银行内部管理(漏洞),所以银行应该先把钱给储户,至于银行的损失你回头再找信贷员要,你不能够以这个钱我始终没有拿到来对抗存款人。因为工作人员犯罪行为也好,错误行为也好,它都是一种职务行为,职务行为就需要由单位来承担补偿责任。 主持人:那我们来看这个银行业务员的行为,他的行为构成什么? 洪道德:他把别人的钱拿了,给了别人存单,但是他没有把钱交到银行。我认为他更符合贪污。挪用是我不隐瞒,单位这笔钱我拿走了但是在账上面挂着,我没有抹平。这个案子他是把50万给抹平了,这50万根本没进账,对于单位来讲账上是没有的,我想这是符合贪污,所以对于业务员来讲他的这种行为肯定是在法律上是有问题的,肯定是犯罪问题,跟周世坤没有任何关系。 如果我和你共同挪用公款,应该是你把款挪出来以后给我用,我现在情况是相反的,是我把钱给你用,情理上说不过去。检察院有怀疑的权力,但是你不能够凭空猜测,你得有一定的事实根据,检察院光有信贷员一面之词,好像周世坤存款人有共犯的嫌疑,但又没有足够的证据去证明,而且一拘留是4天。按照当时的法律内部规定,拘传最长也是24小时。 主持人:1996年《刑事诉讼法》修改以后,明确规定拘传一次不得超过12小时,在时间上更短了。另外,我觉得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都非常明显,就是不能刑讯逼供。因为现在我们也只是从当事人口中听到这样的情况,并没有证据去证明当时确实发生了这种情况。 洪道德:首先我们法律有缺陷,《刑事诉讼法》一方面明确规定严禁刑讯逼供,可是另外一方面又没有为严禁刑讯逼供提供保障的机制和措施。比如,我们到目前为止整个侦查还是处在封闭状态,尤其是侦查人员讯问犯罪嫌疑人不允许有第三者在场,律师在场是不可能不允许的,到底发生了什么故事别人只能是去猜了,这就是缺少保障机制。 主持人:目前在国外有没有比较好的借鉴方法? 洪道德:人家国外基本上已经做到了这样一点,当任何一个公民被依法确定为刑事被告人,我们国家出了刑事案件还是被依法确定为犯罪嫌疑人,这一刻起就必须保证他有律师,而辩护律师享有这样的权力,就是在警察也就是侦查人员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有权在场,现在有的国家还采取了对审讯过程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在问嫌疑人的时候旁边可能架个小摄像机,哪怕没有外人在场但是摄像机可以记录下来一切。 主持人:所以我们常说司法的过程是追求一个公平和正义的过程,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采取任何手段去追求公平和正义,而且在现代法制社会,这种寻求公平和正义的过程是有明确的程序规定的,包括现在我们在司法执法过程当中加入了很多人性化的东西,实际上就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的人身权利。我觉得正是这样一些文明上的一些司法的进步,能够使我们的法律显得更有权威也更有力量。好的,非常感谢各位关注本期今日说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