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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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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9 22: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北
        喜欢,是由于某种曾熟悉东西的折射而介入的个人感情所产生的喜好。与爱截然不同,更多的是种欣赏。     
        他,有过面缘,却不熟识。可能在我卅岁的旅程中,算得上男人的那种吧!

       秀江大姐说他在街面上开了个灯饰门脸,是个很内秀的男人。遂被秀江大姐带去认识。说来,我也算爱才之人,可始终觉得异性没有如此细腻之道,只是率性的偶尔言欢罢了。
        见到他的时候,他正在门市内的电脑前闲看,悠闲地无所事事。我只是陪秀江姐,偶尔也插一句。他很健谈,但却有些清高。柏建华的《人格的提升》中提到:一个人身上如果没有一些清高,那他也许很难始终保持住自尊,但不可太清高。我觉得他把握得很适度。在商场如战场的社会中,他也正是以这种孤傲的性格,才使他立于不败之地。
        他善写毛笔字,在他的门脸上总粘贴的他自己的字,我想每一笔都写自内心,每个字都是他清高的砝码。
        天气很热,他穿着跨栏。左臂上的刺青很扎眼,是条龙。归于喜欢还是有思想问题,不想探讨。或许,他认为这才像男人,才有个性。某些时候,我也有过此类刺青的冲动,只是没缘实现而已。我承认,我克服不了家人的阻挠。而他,算不上背叛,喜欢,就去做,反而真实。
        走出他的小门市,我深吸了口气。心想,人为什么要有很多的桎梏和羁绊呢?放松自己,真的很不错!
        秀江姐说:他正闹离婚呢,说可能是老婆和他分居。又后来,说又没离成。对于这些没兴趣,我只觉得一个优秀的男人不可能轻率的做出一个很低级的决定。
        五年不相见了,那次的面缘也成了拾不起来的回忆。有次见他的小门市不见了,却在街角处看见一个新开的门市,还有那刚劲的笔体,真的,原来是他又买了一处大门市。
         暮春,在十字街口。看见对面一个男人步履匆匆穿过横道,眼睛睿智的环顾左右的车辆。jeep的小身夹克,白色运动鞋,深色色牛仔裤,那种气质,那种阳刚,那种蓬勃的味道,让我多了些看点。我无暇躲闪这种青春的气息,哦,原来是他!很高兴,这匆匆的邂逅。喜欢这种没有问候的擦肩而过。我没有回眸,我要积攒着五百次的回眸等待着下一次的擦肩。
         人生也许就这样,起起落落,反复无常。可我们要求的却是份宁静。用平常心去雕琢每份美好,保持属于自己的纯真,不做作,不伪装!
          他,是我喜欢的那种男人,重重的欣赏他!
发表于 2012-5-20 09:0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soso_e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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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1 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拜读,“真实”表现出的“重重的欣赏”{:soso_e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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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1 19:3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内蒙古
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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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1 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你都没和他说过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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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2 20:1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呵呵,吉普的夹克,运动鞋,纹一条龙。
如果真实,那是生活和浪漫的巧合。
每个人心中欣赏的那种人,在生活中也是普普通通,就像他会闹离婚一样。
相见不如不见,相知不如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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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3 08:3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经典也够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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