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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无证驾驶、被盗抢车发生事故,被害人都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赔偿交强险限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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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8 08: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北
        一、交强险的122000元里有11万限额,需要伤残鉴定,交通队出委托书,最好司法鉴定。一级赔偿20年应当是40万。不足的由肇事方承担,当然有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转移了驾驶人和所有人的风险。对司机和车主是有好处的。
       一个人散步时,醉酒驾车人撞伤了。保险公司说醉酒不赔。醉酒、无证等,只是说垫付抢救费用,还有权向肇事方追偿。这是不对的。交强险条例,条款是医疗费垫付。法院认为是赔偿。不是垫付了。只有是故意不赔。只要是伤亡了,不考虑醉酒、盗抢等,保险是投保人和保险公司的关系。
       除了故意之外,保险公司都应当赔偿。76条保险公司是必须赔偿的。因为保险公司是最终赔偿的。这就相对免赔。
       车辆损失,条款规定财产不包括停水、停驶、贬损的损失,不在财产损失里边。间接损失不赔偿的。
       肇事方可以主张告保险公司。现在保险公司是当事人。列为被告。在侵权一方可以把法定义务的承担者告了。但是商业险不能直接告保险公司,这是天津和北京等的做法,唐山可以的。
       一是被保险人履行赔付义务,然后再向保险公司理赔。问题是被保险人怠于索赔的,受害人才可以直接起诉保险公司了,被害人直接告保险公司。无论如何,商业保险有很大进步的。
      2006年1月事故,对方车主没有赔付,车主有商业保险。2006年7月才有交强险的。之前是商业保险的。这里保险公司抗辩是商业险观点是不正确的。之前强制车辆投保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当时视为替代险种的。当做是交强险的。这个效力是误解的。这不是一种一般的商业险。不投不让上路了,保险公司省去了展业成本的。所以,这段是视为交强险,没有限额划分的。
      
         二、复议前置:土地确权纠纷、纳税争议(定额交税与自行申报)(滞纳金和罚款可以诉讼)、禁止经营者集中的行为(可口可乐公司想收购)。选一终止:进出境、省政府决定。复议终局:区划勘验决定、省级政府作出的确定自然资源的所有权、使用权的行政复议决定。省政府根据国务院区划作出的决定。如果是乡镇政府作出的宅基地使用权,乡镇政府是被申请人,复议机关是复议条例30条2款应当向省政府提出复议。这是绝对的行政权。只要依据的是区划,就要以省政府为复议机关。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管辖、级别地域、当事人、证据。程序和类型。
发表于 2012-5-8 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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