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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凤悦律师解答:可以起诉继承过户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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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8 08: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北
       一、周先生:一个弟弟98年工伤去世了。弟弟生前单位分了一套公房,婚后买下产权,产权人是弟弟一人,母亲还在,母亲不要份额,想过户到弟媳妇名下,怎么办好?
      答:一是办公证,二是起诉办理调解书或者判决书。
       二、公公去世时遗嘱动迁款留给孙子,但是婆婆跟给了其他人,现在又将自己的财产留给大伯和姑娘。怎么维权?
       答:遗产需要继承人同意,才可以办理产权证。房子是公公、儿子、婆婆,只给五万不妥,房价款把应得的扣除。遗赠需要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2个月内主张。
       三、母亲与哥哥同住的宅基地房要动迁,产权人是哥哥。母亲在动迁之前去世,我们发现母亲也有份额的。但哥哥不让我们继承?
       答:许可证签发后,签订协议之前死亡的。老宅基地使用证有老人,新的没有,协议漏掉了。份额有的,应当由继承人继承的。原告每个人拿到五万元,说:不是拿多少钱,是要争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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