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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98年买下房屋,是夫妻的共有。但是离婚过程中要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女方是以28年工龄和出资买下产权,财产各自独立。你可以多分一些。你的丈夫要求分一半是不会支持的。
二、我的房子是公婆的卖掉了。平分的。六个子女。小姑子代理办理的。其他人写了声明放弃的权利的。小姑子说要钱可以的,需要把户口迁到我们这里。利用这个借口说,户口进来,再分房子。现在拿到父母的房子后威胁我们。公证人员想找不见。
答:办理了公证在具体事项,是有没有明确放弃继承权,只是委托小姑子代理办理手续。这样可以分割。假如放弃继承,反悔需要重大误解,当时直接写了放弃继承的单子。假如有相应的证据证明:先办到小姑子名下,再分割。可以分割的。
三、我是三年前,买了邻居的门面,约定产证办出来过户,现在邻居老婆以她不知情拒绝过户,怎么办?
答:你的上家买房子是一手房,是有效的。构成表见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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