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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凤悦律师解读:母亲首付是赠与女儿的,女儿有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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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1 07: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北
       一、产证是老公婚前私房动迁后,登记在我家三口,离婚我多少?
             还有老公婚前首付,婚后还贷8万元,我有吗?
      答:第一套房子你们各有三分之一。
            第二套是你老公的,有你的还款部分和增值部分。是按照照顾妇女和儿童的观点。男方是说婚前的公积金,比例要件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婚后还贷部分是共同的。老公要主张还贷是个人,否则不行的。
      二、丈夫在外边出轨,短信说想你了,之前母亲出资首付11万婚前买房子,产权证是婚后的。婚后共同还贷,老公没有写我的名字却私自将公公的名字写上。怎么办?
      答:母亲目的是把产权赠送给你,原来主张与老公共有,要有你母亲首付证据。一审没有支持你是有问题的,老公违背了受托人的意思表示,把产权登记在一方名字下,过去是有个观点,但是新的观点是有你的部分。现在司法解释三女方母亲首付是赠与女儿的,从母亲出资十万是赠给女儿的,女婿没有按照岳母的意见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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