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儿28岁,怀孕九个月,只有一个胎儿有胎音。医生没有引起注意,胎死腹中。说是脐带绕颈致死。医院是否有责?
答:尚未出生,不存在死亡赔偿金。四级医疗事故。以你的女儿名字要求赔偿。应当算医疗事故。延误下午一点半,应当急诊比超诊断,应当给予精神损害赔偿,至少20万元。
二、今年上半年4月份,发现子宫肌瘤的处方药,子宫和一个卵巢拿掉了。怎么办?
答:药厂处方才可以销售的,药房有责任的。药厂药物要鉴定的。手术这家医院就诊,为啥没有发现治疗,医院可能存在过错。四级伤残,40、50万元。
三、去饭店吃饭,因地面湿滑而摔倒,造成骨折,如何索赔?哪几个方面可以要求赔偿?时效?鉴定?
答:到饭店有安全保障义务,没有警示和预防是有责任,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护理费,交通费,治疗结束后一个月内鉴定,治疗期结束后一年内起诉,鉴定医疗费、误工费是计算到鉴定之日内。
四、我儿子是开货运车,货主在卸车时,货物不小心压伤了路人,现在扣了车子,要求交10万元押金才可以提车。怎么办?
答:交通事故需要出责任书,人身伤害如果对货物没有管理责任没有责任。交警没有权利要押金的。可以提起返还汽车的诉讼。
五、双方互殴都承担责任,轻微伤涉嫌触犯治安,负担合理的医药费。
六、三月份牙周炎医生擅自拔掉牙,导致上腭部感染,怎么办?
答:不构成医疗事故的,两颗拔牙才构成,是过错。退还费用,免费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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