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竞价出资高的一方要,一半补偿给另一方。
二、陈先生觉得受让了25%的股权,应当是已经变更了登记。陈先生已经是公司的股东了。王先生认缴的出资额已经转让给陈先生了。
实缴和认缴是有差别的。王先生成立公司时规定了,首次和二次交多少。章程应当有体现的。不知情的情况下,应当王先生交。知情时王先生已经股权做了溢价了,陈先生应当缴纳。要尽一个调查的义务。分次达成明白的协议。司法解释三:对转让股权有没有出资不到位的情况。没有交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要承担一个连带的责任的。买股权时要交足出资款,要有一个约定。股东要买股权要求原来股东出示出资证明书,章程是怎么规定的。
出资不到位应当承担责任的。
应缴没有交要由原来股东交足。
所以您在购买公司股权要看出资是否到位了。要看是否不足。要征求其他股东证明是否到位了。
四、章程是原来股东,股东名册是新股东。
姓名出资额应当向工商登记。
承担责任的主体是名册股东。名册上的就是股东。
五、优先购买权的问题。法定代表人主张不正确,对内转让是有限股东转让。对外是向外转让。不同意又不买视为同意了。同等条件是指股权出售的比例价格时间等主要条款,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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