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田生活网

查看: 1035|回复: 0

辞职还有年终奖吗?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9-28 09: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北
  辞职还有年终奖吗?
  随着春节临近,拿到年终奖已成为工薪一族最期待的事,然而市民李先生近日却向记者倾吐他的烦心事:因为他刚辞职,单位没有给他发放年终奖。他与单位财会人员争论,对方却说:“我们发的是员工的过节费。你辞职后就不是我们单位的员工了,凭什么给你发过节费?”“2008年我都是在单位工作,单位为什么不给我发放年终奖?”李先生愤愤不平地表示,他会继续与单位交涉,必要时考虑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事件一】
  辞职了年终奖就没了
  李先生是我市某事业单位的员工,每年春节前单位都会给员工发放一笔较大数目的年终奖。对于“月光族”的李先生来说,有了这笔钱,就可以给家里添置年货,还可以孝敬年迈的父母。
  去年下半年,因为对未来的工作有了新的规划,李先生打算辞职,但考虑到年终奖问题,他一直坚持在原单位上班,直到近日才向单位提出辞职。哪料收到他的辞职信后,单位领导立即通知财会人员不要给李先生发放年终奖。“我以为办理辞职手续后,单位会迅速把年终奖给我,哪料同事现在都拿到了年终奖,却没有人通知我回单位拿。”
  李先生回原单位问财会人员,财会人员说:“你已办理辞职手续,不属于我们单位的员工,我们不可能给你发过节费。”“那怎么是过节费?那是年终奖,是对员工一年工作的奖赏!”李先生据理力争,财会人员叫他找领导交涉。
  在接受采访时,李先生说:“去年我在原单位工作了整整一年,单位应该把年终奖发给我。单位把年终奖说成是过节费,显然是糊弄人。如果是过节费的话,那么刚来的员工是不是也可以领取这笔钱呢?”李先生表示,如果单位不把年终奖发放给他,他会考虑通过法律的手段维权。
  【事件二】
  年底跳槽“两头空”
  说到年终奖,记者的朋友吴小姐颇有感触。数年前因为在年底辞职,她在旧单位拿不到年终奖,新单位也没有给她发放年终奖。“刚辞职的那个春节,是我参加工作以来最失落的,没有任何春节福利,只好食‘谷种’。”吴小姐说。
  吴小姐是一名白领,4年前的下半年从旧单位辞职。“当时是11月。我想年底时旧单位起码会给我发放大部分年终奖吧,毕竟我在那里辛勤工作了10个月。我在新单位工作两个月左右就是春节了,也没指望新单位能给我发放年终奖。”
  哪料直到春节,吴小姐都没有接到旧单位的通知,后来托相熟的同事问,人家说根本没有做她的计划,因为她已不是单位的员工了。“这件事令我深深体会到‘人走茶凉’的意思。其实员工毕竟在这里工作了近一年,为什么不给人家发放年终奖?”吴小姐认为,对于已离开单位的员工,应该按月来算年终奖,不能因为人家走了就完全忽略了人家的劳动付出。
  与旧单位一样,新单位也没有给吴小姐发放年终奖,过年福利都没有她的份。“那段时间我非常自卑。同事们在办公室讨论年终奖的时候,因为没我的份,我都不敢作声,好像做了亏心事一样。”吴小姐认为,现在年终奖的发放问题,都是各单位在按自己的制度在实施,没有一个统一的规定,正因如此,辞职的员工往往得不到本该属于自己的年终奖。
  【律师说法】
  年终奖可视为劳动报酬
  年终奖到底属于过节费还是劳动报酬?我市某律师事务所一位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劳动法》没有规定单位必须给员工发放年终奖,在现有法律制度下,单位有权决定不发放年终奖,也有权自主决定年终奖发放的标准和方式。在司法实践中,关于年终奖的争议,一般要先要看双方的劳动合同关于年终奖的约定,如果约定清晰,就依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则要看用人单位有没有明确的有关薪资奖金方面的制度,如果没有,年终奖一般可视为劳动报酬。
  如何界定年终奖的属性(是工资报酬还是员工福利)?律师表示,在无法判断用人单位工资和年终奖界限的时候,劳动仲裁员或法官就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很有可能认定年终奖就是劳动报酬,进而依《劳动法》的“同工同酬”规定,认定用人单位要向在一定期限内在本单位工作过的员工发放年终奖,而不论发放时该员工是否仍在职。
  律师认为,在年终奖属于法定劳动报酬还是员工福利还没有明确界定的情况下,用人单位要另行详细明确年终奖的发放范围、标准和方式。企业甚至还可通过制定有关制度,或在与员工签订的合同中加以约定,规定年终奖是一项特殊福利,而非一般的工作报酬,从而确定本企业年终奖的属性。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