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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不应忧虑的忧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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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7 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北

不应忧虑的忧虑


近来,有两件事在网上被网民炒的沸沸扬扬:一件事是云南昭通男子李昌奎用狠毒手段奸杀同村19岁少女不算,还杀了人家3岁的弟弟,逃跑4天后在四川一个派出所自首。李昌奎去年一审被判死刑,今年3月云南高院二审却改判死缓。另一件事是2011年5月17日,贵州毕节阿市中学校长代礼平强令本学校26岁的女老师周琴陪8位领导喝酒,酒醉后,她被毕节阿市乡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王忠贵强奸,当周琴向当地派出所报案时,周琴回忆说:“那个教导员告诉我,戴避孕套不算强奸。”而这位“教导员”便是阿市乡派出所的教导员钟显聪,前一天中午周琴也曾给他敬酒。


李昌奎案的改判在公众中引起了激烈的讨论,目前,已经有97.79%的网民要求将李昌奎判死刑,并发出发了“昌奎死则中国强,昌奎活则国将破”的呼吁。而网民对说“戴避孕套不算强奸”的警务人员的反响也是强烈的。他说的话对与不对先不说,光按公安部颁布的“五条禁令”,民众怎么看这位警官呢?


难道是我们国家法律太松了?想想不是的。近年来,因贪污、腐败被“双规”、甚至判死刑的官员还少吗?大到成克杰、胡长青、曾锦春、李真等人,人们不用思考就可以说出一大串名字;小到小贩夏俊峰杀死城管,哪个逃脱过法律的法裁了?宁夏吴忠市公安分局利通分局民警赴甘肃省进行“跨省刑拘”,将在在甘肃省图书馆工作的图书馆助理馆员工作的小青年王鹏刑拘,因为他曾举报大学同寝室同学马晶晶在公务员考试中作弊;还有那个该死的取款机,竟然误导许霆恶意取走了17万,结果差点把这个年轻人判了个无期,这17万元有可能影响了他的一生的命运,还有这些年,发生在全国各地的有多起“处女卖淫案”了,江苏盐城警方竟然说:“处女也可能卖淫,”“可以是口淫、手淫。”还有浙江永康教育系统腐败案被曝光,包括原局长在内的整个系统有15人涉案400万元,其中有12名校长,目前,已有11名校长获刑,最重的被判12年零6个月。前几天,赖昌星已经被引渡回国了吗。这几件事,足以说明我们的法律是非常严格的,我们的执法人员在执法时,也是十分尽职尽责的吗。


那么,是我们法律太严了?也不是。据《南方周未》所道:广东顺德农信社前台柜员岑国良与人合伙或独自挪用,换句话说就是秘密窃取吧,储户资金累计2亿1662万余元,而且有1亿多已经无法追回了,岑国良只被判了10年吗。据有关资料统计:自2009年以来,至少有18名副部级或以上的贪官被查处,他们大多涉案都上亿甚至几亿,却无1人判死刑。原海南华银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负责人、辽宁大连证券公司董事长石雪,贪污公款2.6亿元,也只是被判了个死缓。2011年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8)》正式宣布醉驾入刑,尔后,最高检、公安部都重申这条规定,可着实让全国公民和交警高兴了好一阵子,可四川眉州丹棱县水务局副局长宿仁训酒驾被查,丹棱县公检法部门却观点一致的为宿仁训发明了了个新奇名词:“因公喝酒。”广东汕尾那个“最牛烟草局长”,因3年间出港澳65次、违法持有2本不同名字的护照、倒卖高利润名烟、违规调入和提拔亲友数十人、“天价招待费”、计划生育超生、家庭财产与工资收入不符等事实,调查来调查去,不也就以“据初步调查,上述职工反映的情况基本失实”而搁浅了吗。而正如本文开头所言的,发生在云南昭通的“强奸并杀害两条人命”的罪犯被判死缓和发生在贵州毕节的“戴避孕套不算强奸”也同样说明了法律并不是非要遵照“杀人偿命,欠债还钱”了吗。



     余本一介布衣草民,操不得心也当不得任,虽居不得庙堂之高,却处得了江湖之远,过的是与世无争的日子。近年自己的年纪也大了,脑子更想不到那些“肉食者”和“大官们”才想得动的问题了。看到这样的报道,难免会问:这是怎么了?怎么什么怪事都会发生呢?有很多事原本不应当发生的,可在现实生活中却发生了,不能不让人有些忧虑。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话我从小就知道,可现实生活听说的看到的往往不是这样。虽说目前中国的法律有缺陷,但由于在执行中大量的腐败存在,导至许多“潜规则”在司法领域流行。十年前,有“潜规则”之父之称的学者吴思首先在中国提出了“潜规则”一词,所谓“潜规则”,就是人们看不见的、没有法律依据和规定的、但又是被整个社会所认同的、约定俗成的、人们在各个领域工作生活必须遵守的“规则”,它使用范围之广、危害之大、破坏之强是人们难以预料的。它会使整个社会秩序被打乱,没有了公平和正义,直到让整个社会大崩溃。这怎么能不让人忧虑呢?


在现今公信力有所丧失的情形下,司法机关与社会其他部门一样的陷入了“塔西佗陷阱”:“当一个部门失去公信力时,无论说真话还是假话,做好事还是坏事,都会被认为是说假话、做坏事。”与其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司法部门为什么不好好检讨一下自己本身是否遵守了法律、是否有公信力、是否让民众相信呢?如果司法部门失去了公平和公正,那么,整个社会又会是什么样子呢?纵观历朝历代,每次大的社会变革,这方面的教训可是太多了。


但愿我的忧虑是多余的。

 

发表于 2011-8-7 22:2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看了您的文字,我感慨良久。我现在很怕遇到啥事,很怕会求到人。说到底,怕的是潜规则。像“戴避孕套不算强奸”这类话,我这种小人物听过很多,但因为习以为常,所以也没留下啥印象。我给儿子上户口时,因孩子得重病,没及时上,去上时,就说晚了。我问,为啥村里一个孩子和我们孩子一般大,也是才上的户口,怎么回事?户籍民警就大吵大闹,说因为他是农村户口,而我们孩子是城市户口。我问,没办法了吗?他让我去玉田派出所。我去了,当时那位领导正有事,就很和气地让我明天来。第二天我又去的时候,他和头天判若两人,暴跳如雷,大声斥责我,让我回当地派出所写申请去。幸好学校一老师的父亲是村长,结果,村长打个招呼就把户口上了。
发表于 2011-8-8 08:2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法律基本达到私有化程度,可以酌情买卖,据传,各乡镇治安分局、派出所早已实行承包制,只要每月上缴定额任务款,剩下的全归所长自由支配。比如(我也是听说)商贸城派出所每月向分局交8万,城南派出所交6万、至于分局向县局交多少就不得而知了。现在罚款连白条都不打,因为协勤工资以及办案经费、办公用品及所有开支都是自负盈亏,只要完成上缴任务就可以了,现在的市场价格是:赌博的不管是现场被抓还是事后举报的最低2万起步罚款,嫖娼的1万起步,劳教6个月至18个月的,拘留15天交2至5万就可以回家了。风险提示:不能要罚单,因索要罚单被“莫须有”加罪,后果自负。
发表于 2011-8-12 19:2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坐下慢慢看
发表于 2011-8-16 19:5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田雨的这篇文字深刻地反映了目前许多社会大众十分忧虑同时又很无奈的现象。公正、 公平、 公道的失衡以及政府公信力的严重缺失。为了实现社会的和谐,为了避免“四个危险”继续扩大,我们要大声疾呼公平正义和道德良知的尽早回归,不能再放任某些掌管公权力和司法权力的人践踏人民合法权益 败坏党和政府形象的现象继续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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