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田法院法官赵莉同志荣获“2010唐山政法战线执法为民十佳政法干警”称号2011-06-23 16:19:29 编辑:东风 来源:玉田法院网 [打印] 浏览次数:54 我要评论(0)
赵莉同志上台领奖
赵莉同志发表获奖感言
颁奖现场
颁奖现场
载誉归来
在6月21日举行的唐山政法战线执法为民“双十佳”评选活动颁奖典礼上,玉田法院民一庭副庭长赵莉同志被评为“2010唐山政法战线执法为民十佳政法干警”荣誉称号。
赵莉同志自2009年初到民一庭从事审判工作以来,始终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以科学的法律解释方法和艺术化的调解技巧,止争息讼,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为促进社会和谐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2009年结案178件,调解率80%,唐山中院授予其“办案能手”称号。2010年结案206件,调撤173件,调解率84%,结案数和调解数位居全院第一,被唐山中院授予“个人三等功”、省高院授予“全省法院办案标兵”。她审结的案件无一起上访缠诉案件。她总结的“热心接待、耐心听诉、细心观察、诚心答疑、恒心调处、公心裁判”的“六心工作法”,受到院党组的肯定,在全市法院民商审判工作会议上作了经验介绍予以推广。
她所在的民一庭办理的案件大都是劳动争议、拆迁安置、触电损害、医疗损害赔偿、保险合同纠纷及被上级法院发还重审的案件,案件争议大,当事人之间矛盾尖锐,事关社会的稳定。赵莉同志始终以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为突破口,在案件审理中,尽量为当事人着想,不怕麻烦,甘于受累,勇挑重担,使一件件疑难复杂案件得到圆满解决。特别是事关社会稳定的案件,她站在讲大局、讲稳定、讲服务的高度,明确思路,找准对策,慎重审理。赵莉同志牢固树立“能调不判,调解优先”的办案理念,针对民商事审判工作特点,积极探索和总结调解规律,把握调解时机,注重改进调解的方式方法,坚持每起案件开庭前必先调解,调解不成开庭后继续调解,庭后调解不成在判决后仍要做调解工作,因其判决书说理充分,使不少案件在判决书送达时又促成了双方调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