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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已获赔偿,还能要求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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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6 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北

交通事故已获赔偿,还能要求工伤吗?

   

  张先生问:我是某公路管理段清洁工,在路边清扫卫生时被肇事车辆撞伤,对方负全责,并且经法院判决肇事方赔偿。后我向劳动部门递交了《工伤认定申请》,劳动部门下达了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我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待遇,但是单位却以我已经由第三人进行了赔偿为由而拒绝。请问,单位拒绝的理由是否能够得到支持?

  答:你与单位之间已建立劳动合同关系。你因第三人侵权造成损害,且构成工伤,你既是工伤事故中的受伤职工,又是侵权行为的受害人,用人单位和侵权人均应当依法承担各自所负赔偿责任,即使劳动者已从其中一方先行获得赔偿,亦不能免除或减轻另一方的赔偿责任。因此,此案应适用工伤保险赔偿,你有权同时获得工伤保险赔偿和人身侵权赔偿,即双份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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