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田生活网

查看: 1177|回复: 1

社会出现公开盯梢职业现象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4-12 07: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北

对有纠纷的人雇佣几人十几人,不动口、不动手,公开盯梢,到工作单位和家庭,造成被盯梢人的恐慌,这是侵权行为,属于其他寻衅滋事的行为。欠款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对社会是一种非法经营,公安部不许成立私人侦探。

发表于 2011-4-12 08:1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