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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国家利益才是无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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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0 19: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北

一、仲裁是一裁终局,不像诉讼,是两审终审,涉外的合同,境内没有财产,推荐适用仲裁。必须明确选定仲裁委员会。二、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级别管辖是法定的,地域管辖可以约定。原告被告、合同履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可以约定。

三、格式条款:九九年合同法。一方为了重复使用,事先拟定好了,车保、移动等事先拟定好了。虽然有这么多的限制,格式条款不能排除向对方的主要权利。出现争议时,按照通常理解。不能以本公司解释为准。要注意这一点。

五、实践中,合同怎么签?是盖章还是签字,有约定按照约定。没有约定实践中,规定:单位盖章没有签字或者有授权人签字也可以有效地。两类:法人代表,授权的人。

六、需要提醒的是:合同往往不是一页纸,这种合同签字时,要盖上骑缝章,免得造成争议损失。这个单位把工程发包出去,结算施工单位,委托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审核,会计师事务所审核高了,再砍下来。由于双方合作,那边报上来,审核了,最后一个活了。补签合同。盖章。跟双方约定不一样。原来的是200万,报上来的500万。改成了200万,打印出来,拿出来,没有盖骑缝章。600万的一订。到法院,法院说拿过来了。他的合同上也有骑缝章,我们这份,中间的一份没有骑缝章。证据上我们没有优势,他说,我们换了。我们说有口说不出来。法官说你们说的可能是真的。只能看合同。最后,双方挽回点损失,调解了。

盖章骑缝就是活生生的一个例子,几百万元的合同。原件更是该骑缝章。否则,人家想换那页都可以。、

七、签一份有效合同,无效第一种、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损害国家利益的。不损害国家的,是可以撤销。国家不是当事人,只好法院宣告无效。由于合同被欺诈胁迫的人就是当事人,自己可以要求撤销变更合同。这是体现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刑事执行时转移财产。损害公共利益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就是无效的。法律:狭义的仅指全国人大和常委会。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市政府是规章。强制性规定是指:范围进一步规定了,效力性的,明确不得、禁止的,才是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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